“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可见,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客观上,“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啻于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丧失了经济适用房平抑市场房价的政策效应。 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全部5个回答 > 什么是集体产权房?作用都有哪些呢?
147****7117 | 2019-06-25 08:35:07-
144****8419 集体的产权指的是土地,你的房子只有使用权,不过这是合法的权利。你有了使用权后,以后拆迁会给你相关份额的补偿,具体的到时候会有政策。以后会不会改成个人产权,那要看国家是否会征收这块地,如果国家征收,就可以获得个人产权。
能贷多少取决于您房产的估价,您提出抵押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安排专门的房产估价部门做评估,来确定该房产的总价以及可以放贷的额度。 2019-06-25 08:36:09 -
152****4926 集体房就是很多户住的一整栋房,且只有一个房产证,集体房产证.
一般的商品房,房改房,回迁房等等都是每一户都有一个单独的房产证的。
集体房所不同的是所在的小区所的房只有一个房产证。
在了解集体产权房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些与之相关的内容。首先 什么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次,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2019-06-25 08:36:02 -
131****8730 集体产权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不能继承?实际上等于只有居住、使用权。
对个人来说,你没有独立的产权,你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如抵押,贷款等).
但房产仍可以买卖,只是价格不能与独立产权房一样. 买这种房子一是合同要规范,二是产权过户手续完毕以后付款.其他都无关紧要了.
过户手续在房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办理,实行一条龙服务,一到大厅便知.
要缴纳契税(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办理土地证时,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一般集体产权房的土地都是划拨的).
可以办理二手房贷款,**30%. 2019-06-25 08:35:55 -
135****0501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这类房屋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
集体产权房与独立产权房有以下区别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 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2019-06-25 08:35:43
-
答
-
答
所谓房产,是指有墙面和立体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或贮藏物资的场所。它是以居住为目的,包括地权和房权。地权就是土地使用权。房权就是房屋所有权。 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是房地产业内从业人员约定俗成的一种称呼。但目前关于大产权与小产权的说法并不一样,大致有三种解释: 第一,是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或者说“大产权”是指整栋楼的产权,而“小产权”是指大产权分割后过户到业主手中的产权,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 第二,是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买房后如想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在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全部4个回答 > -
答
1.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概念所谓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贷款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发放贷款。2.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条件借款人以住房财产权作抵押申请贷款,则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2)用作抵押的住房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权属争议;(3)拥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且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4)除了用于抵押的住房以外,还应有其他长期稳定的住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应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住房一并抵押、处置;(6)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还需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