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无论是签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后归女方所有,是否履行了法律程序是关键,比如,离婚时通过公证处签署放弃财产公证书等,负责,未经法律认可的私下赠与是不算数的,你需要证实一下,只有履行了放弃财产手续,一年后再购房才不算二套。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再买房二套吗?离婚后买二套房子请问有什么规定什么时候可以?
131****5049 | 2019-06-21 10:57:10-
151****3551 用“假离婚”的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绝对行不通!而且有可能弄假成真、得不偿失。千万不要轻易尝试,避免因小失大。
据了解,目前未有新的有关二套房认定的政策出台,各银行都是按照央行的规定,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如果有贷款记录,即使离婚后手里没有房产,如果能查到,照样是“二套房”。
也就是说,“假离婚”逃避二套房确实行不通。夫妻双方如果有贷款买房记录,即使离婚后将房子划归一方,无房一方再购房依然是“二套房”。
其实,根据**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当职工还清首个公积金贷款后,想购得第二套房,是可以支取公积金账户存款的。在满足所需条件下,也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2019-06-21 10:58:59 -
154****0930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的时限没有限制。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019-06-21 10:58:45 -
146****2255 不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是二套房。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9-06-21 1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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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你所谓你是不是二套要看你第二套想不想从银行贷款,如果你还是贷款,那么你就是二套 银行不会去管法院的判决 他只会看你之前是不是在银行贷过款,如果贷过款那么就算你现在卖了也好,还是别人的也好 你都属于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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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贷款,再次买房就能算作首套房。所以决定是否是首套房,取决于上一套房产是否房贷结清。央行新政出台后,只要购房人名下有一套已经结清贷款的住房,再次购房都将被算作首套房。每家银行审批和发放贷款的速度和效率都不同,放贷的记录会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被算作购房贷款记录,因此另外一套房自动即会被算作是二套房,执行**70%,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房产抵押消费买车,贷款结清再买房也算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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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有房产证上已经没有你名字,而且你名下也没有任何房产,那么再购房就算是首套,如果你离婚前有贷款买房记录,离婚后买房也属于二套房。《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一、首套房定义 政策概念里的首套房,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第一套房”的意思,对于首套房的概念,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梳理后,以下几种情况都算首套房:1. 贷款并结清后再买房,算首套房;2. 贷款过房子后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此时再买房,算首套房;3. 全款买过一套房再买房,算首套房;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5. 有两套房商业贷款记录,但已全部还清且出售,并能提供出售证明的,再买房属于首套房;6. 有一套贷款已还清的房,并且还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但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房子,再买房属于首套房;7.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8.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也算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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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是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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