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房管局和国土局登报声明原房产证和国土证作废,补办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相关证件。别人捡去,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什么作用的,现代人的法律意识这么强,没那么容易上当受骗的,房主未签字的房子,不能处分其房屋和土地。
全部5个回答 >有房产证如何补办土地证?有房产证,如何补办土地使用证?
146****9465 | 2019-06-17 16:26:19-
142****0270 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
一、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评估价×划拨地面积×20%)。
二、补办土地证的程序如下: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5、原权源资料。 2019-06-17 16:26:33 -
137****9448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019-06-17 16:26:30 -
138****6132 2017年5月31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1、2016年8月8日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须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原件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需要与原开发商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2、目前,我市没有相关文件规定需要售完整个楼盘的房屋才可办理相关的土地权属。
没有土地证无法过户怎么办?
2017年3月30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20856),称他是独树根路云海小区的一名业主,房子去年十月份已售卖,但一直过不了户给对方,房产交易中心答复说是没有土地证,出不了不动产证给买方。现一直在房交易中心放着。
这位网友表示,以前买的时候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了。现在不动产证要牵涉到土地证,现土地没办法确权落宗。国家出台不动产证是好事。但北海很多老旧小区都没有土地证,很多人也没办法过户,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否没有土地证就不能买卖?还有什么时候政策能出台,解决这普遍存在的问题。云海小区的土地产权又是什么情况,如何能办理土地证?
2017年5月8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1、2016年8月8日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
2、经查,关于独树根路云海小区的土地已经能确权落宗,可以办理单一房产不动产证。目前上述小区的土地仍在北海市引进人才物业管理中心的名下,如需办理相关的土地权属,则须该小区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并与房主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书。
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过户
2017年4月14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20294),问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证的自建房私人楼是否可以过户,是否可以购买,是否合法?
2017年4月19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国家严格禁止城镇户口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过户。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2017年1月6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20051),称他去年8月份买了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当时土地证开发商没有办好,直到12月份土地证才核发。现在我去土地证过户,说搞不动产,不能办土地证了,要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才能过户。问题是我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拿不出来,贷款期限20年,怎么办?
2017年2月8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需要有房产证原件和土地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可从银行借出房产证原件,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但这网友2017年2月9日又提出咨询(信件编号bh20051),称他去银行想借出房产证,但银行表示必须还完款,不能借出。这又该怎么办?
2017年2月14日,北海市国土局再次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须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原件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具体解决方案有两种:一是解除抵押;二是与银行进行协商,银行出具《同意书》借出房产证原件,待办理好房地合一的不动产证后,再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2019-06-17 16: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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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房屋不动产登记前需先办土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就是以宗地为单位,将同宗地上的房产、土地、海域和林木登记在同一个证件上,以保证市民个人产权,避免产权和权利冲突。房屋与土地是一个整体,所谓需要登记的房屋所有产权,指的是完整产权,既包括房产所有权也包括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如果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人必须要进行“房地合一”,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变成一个红色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仅靠房产证是不够的,若想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还需到房屋所在区办理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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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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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然后带土地证、规划证、身份证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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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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