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都差不多因为分包出去就押价一层一层剥到**后盈利都吃到工程上了
全部4个回答 > 开发商如何完成质量管理任务?谁能说说呢?
137****7396 | 2019-06-14 11:27:58-
143****9505 量管理是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而进行的所有管理性质的活动。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这个体系就是质量管理体系。所以说建立质量体系是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有效地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要实现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
2019-06-14 11:28:33 -
148****1754 一、目的作用:
1.1可作为供应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1.2可作为公司领导考核供应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1.3可作为供应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二、管理归口
总经理是供应部的上级直接领导。
供应部的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三、工作职责
1、采购计划的编制
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2、物资供应:
2.1负责原辅材料、中药材、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2.2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掌握物资供应情况。
2.3及时采购物资采购计划中提出的各类物资,做到既要价格合理,又要保证质量。
2.4负责各类采购合同的签订与管理、落实工作,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5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物资供应制度,按照采购原则进行采购作业,根据生产安排做好物资供应的进度控制,实现物流的优化管理。
3、采购物资的入库与结算:
3.1负责办理购进物资的到货后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2019-06-14 11:28:28 -
132****6761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形势空前严峻。在这种形势下,地产公司的管理已经成为影响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直接决定了其未来的走向。通过近期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及平时的个人思考,我想就关于怎样提高地产企业的管理素质与管理水平,提几点自己的粗浅想法:
一、要想达到一个好的管理效果,提升自己的管理素质与团队的管理水平,首先就是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的熟练掌握,这不仅体现在日常的部门工作本身,更体现在与部门工作相关的业务的学习中。以我为例,作为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接触营销工作的时间并不长,虽然之前接触过营销的理论,但是能够运用在现实实际中的少之又少。现实的工作更加要求我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安排现实的工作内容。然而现实里的东西操作起来会跟理论相差很远。但是,任何现实的活动缺乏了理论的支撑与引导都是不会实现长久成功的,所以我个人认为,虽然理论知识在某个阶段看似与现实联系不够紧密,发挥作用不够明显,但决不能因此忽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只有依靠扎实全面的理论功底,才能将工作做久、做牢、做强。以前在**的时候是先学理论,然后通过案例的学习,把理论结合到现实实践中来,而现在则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从实践中去寻找有用的理论来作为自己的指导,这样寻求出来的理论才会是经久不衰,且为实践所检验的,极具教育指导意义的理论。就目前来说,有关于营销手段的应用环境及优劣势分析,营销策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消费者行为与心理的分析,市场需求与供给的预测分析,市场宏观环境与政府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购房者的影响等等,都需要我们去进一步地学习。 2019-06-14 1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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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消防队或网上填申报表,按其要求提供各种资料。2.设计资料:设计图纸、设计资质、营业执照等 3.施工资料:装修材料检测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等4.开发商资料: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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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的破产清算;2、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清算时,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节选)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附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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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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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房产局官方网站,输入所购房屋信息就可以查询到开发商及楼盘基本信息,包括预售许可证等.至于您要查询自己的购买信息,先要确认自己是否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已经在当地房产局备案.如果有,您可以找到专门网站查询入口,输入合同编号和个人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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