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行为为由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其双倍赔付。二、怎么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首先,客户选择房源主要还是强调位置,各人可能对某些特定区域有特殊的喜好,所以对广告中的位置示意图要多加留意。附近是否有较理想的生活环境、交通便利程度、小孩上学问题等。有些远郊区的房子虽然价位低廉,但生活配套设施差,住起来不方便,购置此类房还是要仔细考虑。其次,要注意房子价位的标识。现在开发商打广告时,往往按**低起卖价打,有些是层次朝向较差的广告户价位,此类房型价格较低,但多数房型定价要远高于起价。再次,客户选购房屋,尤其在选购期房时,应对发展商及承包商的实力多做考察。实力强大的发展商是一种信心的保证,他们资金雄厚、信誉高、经验丰富。购买有实力的发展商开发的房产,客户的风险就小。此外,实力发展商对建筑商的选择也要求较高,故好的建筑公司开发的房产优良率高,客户也能买到放心房。**后,还应留意房产广告上是否注明优惠折扣。一般对于一次性付款,发展商针对不同施工进度,总会有一定的折扣优惠,您也可以根据广告注明的条件,决定采用何种付款方式。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哪些地方为欺诈?应该怎么维权呢?
155****1333 | 2019-06-13 14:51:33-
157****6968 v 2019-06-13 14: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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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585 开发商是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呢?当前我国的开发商获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国有土地出让,即参加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2007年后,地王现象频出,很多人也将批评的矛头瞄准了招拍挂制度,认为是招拍挂制度导致了房价的疯狂上涨。
房地产行业分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土地市场就是一级市场,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寡头垄断,所有的土地资源全部被国家独家控制。一级市场是拿地**主要的通道。
一级市场土地交易在20世纪90年代采取协议转让形式,开发商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支付出让金与前期动迁费等费用,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到开发企业名下。协议转让也是时代的产物,那个年代土地资源丰富,拿地企业并不踊跃,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土地财政收入,主动向各类开发商热情招商,以较为优惠的条件,吸引开发商拿地,从而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2019-06-13 14:5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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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直接关系到买受人是否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权利,再加上商品房是一个较为特殊的商品,它具有生产周期厂、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赔偿,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对欺诈的认定主要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一般认为欺诈的构成需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有欺诈的故意。2、秘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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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原因办不下来贷款,可以要求全款退房,如果开发商拒绝退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先同开发商进行协商;其次向法院申请调解;再次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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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对沙盘模型内关于楼盘内具体情景的解读是有效的,楼盘外的则无效,也可以不涉及。也就说,楼盘外即使有铁路、高压线、电视塔、垃圾中转站等,即使开发商不告知,购房者也不能因此告开发商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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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3、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4、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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