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反悔,就要承担开发商对你主张的违约责任了!他可以向你主张定金条款也可主张违约金条款(不得同时主张)。如果主张定金,就是你当初交付的定金算送开发商了!如果是违约金,你们合同上写的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没约定就以开发商的实际损失为限。
全部4个回答 >商品房合同能退名字吗?谁能说说呢?
145****3977 | 2019-06-13 11:24:53-
141****2876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是可以退房的。
业主退房分三种情况:
第一,双方之间协商处理,达成退房的一致意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第二,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直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业主违约,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019-06-13 11:25:56 -
133****5851 假如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依据公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钱工作的意见》中:制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置的未完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预购人获得房屋一切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一切权申请人与注销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分歧的,房屋权属注销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注销手续。”因而,合同备案后不能经过更名来停止买卖。
2019-06-13 11:25:45 -
131****3087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2019-06-13 11:25:37 -
147****5596 可以的,如果你的购房合同已在房产局备案了,就必须注销原购房合同,再和开发商签订变更更名的新购房合同。需要原购房合同本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2019-06-13 11:25:29 -
131****2921 原则上购房合同签订后是不能变更的,房管部门就是通过不允许变更达到炒房的监管目的,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报到房管部门备案,可能房管局没有监管的依据,若想变更可能只通过销售房产的开发公司办理,但是必须与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协商同意,由你和想变更的购房人共同去开发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2019-06-13 1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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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可以修改合同名字,除非双方协商,从新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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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是否可以1·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是可以的,其实与商品房的按揭贷款是一样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没有房屋的产权证,需要开发商或是代理人一起为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发商是贷款的担保人,因为房屋的产权是在开发商的名下的。抵押贷款只可办理一回,不可以在一套未还请贷款额房屋名下继续办理抵押贷款。2·预售商品房对于银行来说时有一定的风险的,贷款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每月按时交付贷款的时候,就有可能造成违约不还款的事情发生。3·还有贷款恶意不还的情况,因为房屋的产权并不是贷款人的,而是开发商的,一般都会先严厉处置开发商,所以就有人开始恶意不还了。4·还有开发商与业主有矛盾的,例如贷款者在预购房屋的时候说好建成之后就可以办理过户,但是房屋建设完成之后,贷款人发现房屋没有预售许可证,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停止了还房贷,因为他不了解未来这所房屋会未自己带来多大的损失,所以就采取了保险办法。5·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不仅对银行是一个考验,对购房者与开发商都是一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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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跟你说吧,主要是两者所涉标的不同,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构成也有一定区别。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房地产和商品房。很明显,房地产比商品房要宽泛得多。房地产: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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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意依法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予以注销。三、登记条件(一)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二)其他条件见《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规定。四、申请材料目录(一)依登记部门提供填报1、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自行提供1、申请人身份证明;2、商品房预售合同;3、退房协议;4、承诺书;5、其它必要材料。五、登记办理程序受理→记载登记薄六、登记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登记收费标准无八、登记申请部门信息管理科九、特殊说明(一)应提供一式五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以收回作废,并声明作废。(二)法院裁决的,应提供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备案登记后购房人因故死亡的,由开发公司配合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原件办理退房。(四)备案登记后购房人因故退房不能亲自到场的,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并在委托事项中列明。(五)按揭抵押登记后购房人因故退房的,应提供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六)法院裁决的,应提供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民事调解书。(七)备案登记后购房人姓名变更、身份证号变更、付款方式变更、增加购房人、减少购房人,应提供变更协议,并在网上公示。购房人因离婚将买受人名称由双方变更为一方或一方变更为另一方的,应持离婚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八)备案登记录入信息错误、手工补录信息与现实客户姓名或座落不一致的,应提供公司承诺,并在网上公示。按批次收收缴预告登记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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