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属于建筑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是保修到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可能因为地下室的建筑高度不够,不能形成建筑面积,所以开发商只能赠送,由于地下室渗水等问题比较难处理,引起各方推卸责任,可以到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全部4个回答 >地下室计入购房合同吗?这个谁了解?
156****4459 | 2019-06-13 1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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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852 既然是赠送的,合同上可能没有约定面积上的出入怎么解决,现在一般地下室不赠送,需要购买,所以也别太较真了,呵呵。 2019-06-13 1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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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497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2019-06-13 10: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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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941 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要注意避免面积“缩水”,很多消费者进驻之后发现房屋面积不够,但是却没办法和开发商理论。
因此在前期的合同中,消费者就应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地在合同里写清楚房屋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避免面积缩水,给予自己消费保障。 2019-06-13 1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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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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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纳入房产证的地下室允许收取物业管理费,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没有严格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按房产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车库、储藏室、地下室不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所以,地下室能否收取物业费,关键看地下室的面积是否记载在房产证中。“如果你们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地下室不办理产权证,那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地下室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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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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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能不能算商品房关键是看是否有合法的产权归属,有的地下室有单独的产权,可以自由买卖,就可以归类于商品房。若是地下室作为附属小房签订到合同里也是算是有产权的,算是商品房,只是作为附属房不能单独交易,只能和主房一起交易。凡是商品房都是要签订房管局系统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小区的地下室,地下车库没有产权,也不作为附属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使用权。不过这种情况不是很好界定,因为按照物权法规定,这样类似的物业归属权属于小区全体居民所有不是归开发商所有。只是现在国情都是如此,大家默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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