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同。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按照你家户籍常住人口的数量,按照人平均多少平米以及多少钱,来发放拆迁安置房产和过渡补偿款,这样的话,只要是你家人都在那本户口本上,每人都会有相应的安置房产补偿以及过渡安置费用!还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不看你家户籍人口数量的,是依照您家房产证上平米数,以及实测数值,有拆迁办统一认可一个数值平米数,依照比例,赔偿你家庭房产面积,给你家安置房产,新房采取多退少补原则。所以·~~你家拆迁实际情况要依照本地拆迁政策来定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被扠迁跟户囗有关联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47****0725 | 2019-06-12 15:33:10-
155****7449 各地的政策不一,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参考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2019-06-12 15:34:28 -
133****6749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只和房屋面积有关系,但安置则是和户籍人口有密切关系;
造成这样的区别,是和我国特有的宅基地安排有关系的。
比如说一家八口人,一栋房屋被拆迁。则房屋的评估价只给建造房屋的人,户籍里的其他没出钱的没有。但户籍的8口人都有权利享受安置,即可以成本价购置相应的商品房。
至于你的情况,可能会有麻烦,因为安置肯定是以户籍所在地的人为准。无论你在外地买了多少商品房,只要户籍没迁出你仍然是安置对象。但你现在户籍已经迁移出,而我国是不可能有双户籍的,肯定以你后面的为准。建议你赶紧去迁回来。 2019-06-12 15:34:08 -
138****3576 不,和房屋产权有关。
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如下;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019-06-12 15: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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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政策不一,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参考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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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案中李某购买王某的6间房屋虽然在一个院内,但是可以分割的,不能将此6间房屋认定为**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之规定的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应当将该房屋分割后进行拍卖变卖处理,予以执行。 2、根据**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小换大、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被执行人石某购买王某的房屋6间,院落大,完全超出了其生活“必需”住房需要,法院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进行“以小换大、小差换好”。 3、根据**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 因此,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而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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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案中李某购买王某的6间房屋虽然在一个院内,但是可以分割的,不能将此6间房屋认定为**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之规定的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应当将该房屋分割后进行拍卖变卖处理,予以执行。 2、根据**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小换大、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被执行人石某购买王某的房屋6间,院落大,完全超出了其生活“必需”住房需要,法院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进行“以小换大、小差换好”。 3、根据**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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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人员\都可以买房的\但买房后你的低保就会被撤销\不用去那个部门申报\因为每年的低保人员\国家都会每年进行年审\只要够条件\才能申领\而你买了房\肯定条件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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