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理由是正当的,有些是不正当的,那么拒绝缴纳物业费会带来什么后果?接下来详细分析。如果是出于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当然是维护自身权利的表现,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就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风险。首先,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构成违约,直接的后果就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需要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规定而定。其次,可能面临诉讼风险,不交物业费构成违约,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欠缴物业管理费可能会影响你的居住体验。因此,建议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及时缴纳物业费。
全部3个回答 >物业管理费可以不交吗? 什么情况下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151****4378 | 2019-06-06 07:57:49-
145****9667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理由是正当的,有些是不正当的,那么拒绝缴纳物业费会带来什么后果?接下来详细分析。
如果是出于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当然是维护自身权利的表现,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就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风险。
首先,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构成违约,直接的后果就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需要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规定而定。其次,可能面临诉讼风险,不交物业费构成违约,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欠缴物业管理费可能会影响你的居住体验。因此,建议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及时缴纳物业费。 2019-06-06 07:58:03 -
135****4385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2019-06-06 07:57:59 -
136****4487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能否拒交物业费?
车辆或房屋财产被盗物管是否要担责?
物业服务存明显瑕疵物业费能否减免?
业主欠费物管能否擅自停水停电?
今天上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2016-2018年度物业案件审判白皮书》,对这些热点问题都作了明确解释。
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业主未能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其拒交物业费理由不成立。
案情简介:
流行前线商场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中,部分业主抗辩称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义务,物业管理存在众多瑕疵,比如商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公共区域照明灯损坏后没有及时更换等,并以此拒交物业费。
**终法院认定,仅凭被告提供的一组照片,不足以证明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物业服务企业是对整体区域的各个方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共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的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即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会对小区的整体服务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其他按时交纳费用的业主也极为不公。
另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非拒缴物业服务费。**后,法院认定业主抗辩不成立,判决支持物业公司主张的物业服务费。
案例二:
物业服务存在明显瑕疵,物业费适当减免。
案情简介:
某花园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中,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管理费应减免。
经法院现场勘查,发现涉案小区正门门禁卡损坏后没有修复,导致不需要门禁卡即可随意进出,后门需凭门禁卡进出,但未设有保安亭,亦无保安巡查,保安室虽有录像监控但后门的监控损坏缺失。此外,部分业主举证证明财物曾被偷窃。据此,法院认定该物业服务企业在在小区的安全保障方面明显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瑕疵,业主抗辩有理,法院**终判决物业费酌定减少5%。
案例三:
未依法定程序进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在应当退场时不退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6日,法院受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某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系列案件。
经查,该物业公司并未依法定程序进入锦隆花园提供物业服务,且在区住房城建建设和水利局、业委会通知其退场时仍拒绝退场,拒绝与新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手续,在僵持时双方均报警,但该物业公司仍然拒绝退场,坚持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经审理,法院依法确认该物业公司在应当退场时不退场应视为其单方行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即业主依法无需再承担其应退场后的物业管理费。 2019-06-06 07: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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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纠纷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概述 物业服务合同是长期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容易产生纠纷,尤其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类纠纷又可依据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否成立,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够成立。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确实存在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保卫形同虚设、物业报修无人应答等情况的,业主在物业公司整改完毕之前拒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是对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应对措施,是依法行使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如果物业公司除非已按法定和约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业主则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二是业主拒绝交费的部分理由成立。物业公司基本履行了管理服务的义务,但在某些方面确有缺陷,如保洁工作、车辆停放管理等存在较大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物业管理费是分不同项目收取的,业主仅能就物业公司未尽职责部分的费用行使抗辩权,而不能以拒交全部物业管理费用的方式行使抗辩权。如果物业管理费无法明确区分为不同项目,则可根据物业公司未尽职责的具体情况酌情降低支付物业管理费。需注意的是,在存在上述情况的场合,业主补交所欠物业管理费时一般无须支付滞纳金。 三是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不能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属于微利行业,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在物业公司按法定或约定的标准提供了物业服务后,如业主仍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违反,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利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在合同对滞纳金无约定的情况下,可要求业主按照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定标准支付滞纳金。 二、物业管理费纠纷的调解处理原则 (一)引导物业公司运用正当手段维护权益 有些物业公司在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时,会采取断电、断水、限制业主进出物业使用区域、对业主进行罚款或表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等措施,迫使业主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这些做法缺乏合法性,不宜提倡。在调处这类纠纷时,应向物业公司指出,业主违约拒绝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公司应采取书面督促或公力救济等合法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应采取上述不当的方法进行所谓的自力救济,否则会构成侵权责任。 (二)利用“滞纳金”的杠杆作用平衡利益 物业服务合同大多约定,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公司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纳费用的一定比例加收滞纳金。实践中,物业公司在主张物业管理费时,往往同时主张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所产生的滞纳金。有时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的数额亦不菲。所以在调处纠纷时用好“滞纳金”这根“杠杆”,对平衡当事人利益、平息矛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方法上:一是根据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主观过错程度、欠交数额、物业服务是否具有瑕疵等情况,视不同情形促使物业公司主动放弃部分或全部滞纳金,以尽快解决纠纷;二是结合滞纳金的计算数额,如果已经超过物业管理费本金的,就要引导物业公司放弃超出本金部分的滞纳金,使双方利益趋于平衡。 (三)区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否具有合法理由 有些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有一定的合法理由,大多表现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如未打扫小区卫生、保安未履行岗位职责等,引起业主不满,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予以抵制。此时应认识到,依照《合同法》规定,业主可以行使与对方违约程度相适应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即在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约义务时,减少或免除物业管理费的支付义务。但该抗辩权行使的范围究竟有多大,应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公司实际履行情况、物业公司是否具有过错等因素综合考虑。在调处时,应在分析利弊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找到平衡点。如果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无合法理由的,应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使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产生合理预期,并补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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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这种服务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而物业公司是根据业主拥有的房产面积,按每平方米固定金额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在管理费的构成项目中,有些是按年计费的,有些是按月计费的,有些是按面积计费的,有些项目的收费可分,有些项目的收费不可分或很难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业主因为物业公司一项服务未做好,就拒交全部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则以其提供的是综合性服务,其他均无问题为由,要求业主交纳全额物业管理费,再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业主究竟有没有权利拒交物业管理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呢﹖ 对此问题,《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各地现行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毕竟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刚刚起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中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同时鉴于物业管理费构成的复杂性,如果明文规定业主有权拒交物业管理费,则可能加剧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导致较多的冲突和诉讼。而在另一方面,现行法规中虽然没有规定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对此也不能理解为无论物业公司服务有多少不足,业主都必须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笔者认为,当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时,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的交纳享有抗辩权,但不应全额拒交,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分项收取费用的物业管理费,可拒交存在瑕疵项目的管理费用,对不要分或很难分项的物业管理费,可按比例拒交部分物业管理,具体拒交数额,应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交涉,如果已形成诉讼,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判定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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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二、物业费1、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2、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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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可是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从合同法理的角度而言,合同一方抗辩权所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中赋予一方抗辩权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买了房子一直没有过去住,房子空着可以少交物业费吗?通常是不可以少交的,就算房子空着也不能不交物业费,少交一定比例的要看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定或者与物业进行协调协商。没有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原来的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少交或拒交物业费呢?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6、物业公司并未和开发商签订服务合同;7、业主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注明物业费由相关租客进行缴纳的;8、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或者不全交: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2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一般物业费都是持续缴纳,物业都提供什么服务每月都收物业费?每个月交的物业费都用在哪里了?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办公用水、用电及办公日常用品等费用;6、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在业主没有办法选择物业的情况下,跟物业的交涉中多留个心眼,保护自己的权益!1、要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2、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3、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能够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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