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外地户口 本地还没有可以挂靠的直系亲属 应该是不能搜索上户
全部5个回答 >无房产证可以上户吗?有什么政策规定?
153****0105 | 2019-05-30 20:29:16-
145****4769 有些地区用房产证复印件也是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或者经过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并且**款在30℅以上,拥有购房发票、备案单也是可以落户的。
比如根据烟台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落户前提为在城市购买商品住房并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是否编制门楼牌号码需咨询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本人实际居住,对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需跨行政区户口迁移的,可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办理落户。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到住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若公安局必须要房产证原件,就只能到房管局去申请将房产证先借出来,等办理完户口迁移后再还回去。 2019-05-30 20:30:26 -
152****2368 1)如果是农村户口,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2)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2019-05-30 20:29:42 -
146****2396
一、没有房产证也是可以分户口的,因为分户口不是必需要房产证的。
1、分户并不是都需要房产证,但户口要分户是需要有独立住址,就可以分户。
2、比如:你有一套公租房,兼租房等,这些都 是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悔属国有制的,就可以从原有的户口本上分出来,将户口上在公租、兼租等的住址上。
二、农业户口分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2019-05-30 20: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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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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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确定买方可以马上办到贷款,而且能实际贷到剩余房款那么多给你,基本上就没风险另外就是当地有没有限购政策,对方受不受限制毕竟银行什么时间放款,能贷多少款,不是买卖双方能决定的,万一时间比较长、贷的数额少或者完全贷不到,房产已经过户,法律上就是买方财产,就算解除合同房产退还卖方,还是会产生大笔税费**好把房款支付时间约定明确,万一有上面问题,买方如何承担违约金双方有约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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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申请新宅基地,必须依法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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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没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只有被继承人的自有财产,才能被继承,而廉租房性质是公房,使用人只是承租人,并不拥有产权。另外,根据《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租住房。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或者停止租金核减。”因此,享受廉租房是有条件的,当条件不符时,房屋是可以被收回的,这也说明了廉租房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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