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签了协议交了定金是不给退的哦!
全部5个回答 >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不买可以吗?
151****3211 | 2019-05-30 16:49:17-
136****3860 1. 按照你们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建议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协商解决。
2.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 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3.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 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2019-05-30 16:50:27 -
156****8328 如果是买方原因的话好像是不能退了,不过你可以和开发商沟通一下,也许会退给你也不一定 2019-05-30 16: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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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683 1,如果找找关系,此房的合同便可以取消2:或者转让给他人,把预售的合同改成他人名字,前提是还没有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 2019-05-30 1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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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后,一次性交清房款,合同签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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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会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预订房地产坐落地点、面积、价格、预订期限、定金数额及定金处理办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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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交纳定金,因定金具有定金罚则的作用,购房者应注意定金的退赔约定,同时要考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一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发商不得售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二是对已经符合预售条件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为使当事人双方未达成购房合同时定金的安全返还,购房者不要轻易与开发商达成不购房的,定金不予退还或扣留一部分款项等类似的约定,因为根据意识自治的原则,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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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已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才能避免上当。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合同就无法成立。在合意的过程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