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如拍卖成功,新开发商会接手继续办理好房产的确权与清缴欠款,这样,经他们重新处理后,房产过一两年就能出证了。
全部3个回答 >期房烂尾 已网签 法院会拍卖吗?谁能说说呢?
147****7294 | 2019-05-23 23:43:59-
142****5980 签合同是在购房者交齐**后就可以立即签的,一般**后,就是正式合同了。选购期房怎么交**在购房者选定房源缴纳定金的时候,会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一般情况下会规定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认购协议作废。在缴纳**款之后,购房者需要整理向银行申请贷款,获批之后就需要在贷款下放后开始逐月缴纳月供。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及家庭的经济实力,选择**金额,但不得低于该城市规定的比例。2017年全国多个城市重启限购,其中大部分要求首套房**比例在30左右,而二套房则达到50%~60%,购房者应该提前了解购房政策,以免影响购房进度。 当然购房者如果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到3.25%的贷款利率。如果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也可以在申请商业贷款之后,凭借身份证件及合同证件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钱用于偿还房款。 2019-05-23 23: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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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896 购买的期房成为烂尾楼了的,购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当时所签订的预售房合同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期房成为烂尾楼的,开发商就不可能按期交房,构成违约。购买方有权要求解除预售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预付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的,应该及时通过法院诉讼方式来解决。 2019-05-23 23:44:47 -
157****6510 你好。
1、贷款确实已经发放了是吧?如果是,那你就要按照合同约定还款,不还或拖欠会产生滞纳金等损失,对你不利。 且如果你长时间不还,银行会直接起诉你,行使抵押权,将房产拍卖。
2、再者,你一有不良的还款记录,以后在任何一家银行都很难贷款了。
3、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比较专业。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9-05-23 23:44:42 -
135****3255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强制拍卖。但是法院拍卖时只是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后续办理房产证事宜或者不能办理的风险由购买人承担。
**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在执行中注意如下问题:
一、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既要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又要尊重房屋登记机构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既要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防止“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行为合法化。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三、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在30日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参照行政规章,对其说明理由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撤销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理由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限期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2019-05-23 23: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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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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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目前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权不同价。如果法院委托拍卖后,强行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房管部门还是要执行的。但,现在法院也讲法,所以,不合规的,他们也不敢强行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了。具体说,如果是私人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可以过户,外地的和不符合一户一宅的,难以过户。如果是改变用途的(这在集体土地是非常普遍的),也比较难过户。如果是搞房地产,一般划入小产权房,肯定过不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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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强制拍卖。但是法院拍卖时只是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后续办理房产证事宜或者不能办理的风险由购买人承担。**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在执行中注意如下问题:一、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既要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又要尊重房屋登记机构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既要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防止“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行为合法化。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三、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在30日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参照行政规章,对其说明理由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撤销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理由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限期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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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确认(亦即报出)时,系统会提示买卖双方的每个人都要输入己方的密码。购房人没亲自操作设置,相当于开发商替你设置了一个简单容易记住的密码。这是他们出于工作便利通常的做法。日后,遇到要撤销合同、网签“房屋交接书”等情况时,也便利。事后,购房人要改动合同密码,要求合同上全体购房人亲自去网签的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特意修改密码没有任何意义,还会带来日后因记错密码无法操作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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