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共同共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等重大事项需要共同决定,如果是居住等权利,共有人均有权使用;如果是按份共有,共有人在自己现有的比例范围内有权依法处置,但应当保证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全部3个回答 >共同购买小产权房可以判定有共同居住权吗?共同居住权的含义是什么?
158****4542 | 2019-05-22 19:02:39-
134****0280 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
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居住权的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2019-05-22 19:03:14 -
146****6713 部分产权是可以主张居住权的:
居住权内涵十分丰富,在国际公约、宪法行政法等公法领域以及物权法等私法领域含义并不相同。在国际公约及宪法中,通常的表述是居住的权利,或称住房权、住宅权。如《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人都享有在其国境内自由迁徙及居住的权利”。这里所说的居住的权利是指空间意义上的在什么地方停留的问题,是与迁徙相对应的在某一地方常住的状态,对这种权利的保护是人身自由的重要内容。 国际公约中还有一种作为生存权这一基本人权意义上的居住的权利(又称住房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关于获得适当住房权的第四号一般性意见(第六届会议,一九九一年)》第一条规定:“适足的住房之人权由来于相当的生活水准之权利,对享有所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至关重要的。” 这里所说的居住的权利是指为生存而必须提供的住房方面的保障。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以保障公民居住的安全与安宁,虽然不是从正面直接规定宪法保障公民居住的权利,但通过反向解释可以推断出这一精神。而在私法领域内,在物权法上,居住权则有其特定含义,是指非所有人因居住而使用他人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之一种。
上述国际公约和宪法中的居住权与物权法中的居住权在适用范围上明显不同。国际公约中的居住权是要求缔约国承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其适用的主体是国家;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其中的居住权主要是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住房财产关系,以保护公民的居住权利,防止遭受公权和他人的侵害;物权法中的居住权则是用于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房屋用益关系。
在私法领域,对他人住房进行居住的权利可由两种法律关系创设,一种是通过物权法律关系创设,即产生作为他物权的居住权;另一种是通过债权法律关系创设,即产生承租权、借用权等。由于物权与债权性质上的不同,所以居住权与承租权、借用权在法律效力、权利内容、权利保护方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不可将二者混淆。
2019-05-22 19:03:06 -
143****6918 1/法律是否有规定婚内男女双方共同居住几年以上,无房屋所有权的人享有居住权,及享有居住权的年限?
2/如果双方是非婚同居,是否享有房屋居住权及财产继承的权利?
3/如果户口在军医**的公民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2019-05-22 19: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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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跟户口和谁住没关系的,主要是老人的遗产,并且老人没有遗嘱说房子留给谁那遗产的分配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的,所以不光是你自己有份,别人也有份,如果你要住房子那你就补偿人家钱好了,现在也没法改名了,已经是老人的遗产了,又不是说人家没死之前你就改成你的,那房子就是你的,就不是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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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房的承租人仅为你外婆,那么你外婆去世后,是可以过户由其子女续租的。2、由于公房的性质,不能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而是可以转户给你舅舅、舅妈及他们的儿子,你姨妈、姨夫及其儿子居住。至于你阿姨,因有经济实力,因此严格来说不享有居住公房的条件。3、现实生活中,原有的公房存在很多情况都是老人走后,接续过户至其子女由其子女续租。很多情况下,其子女也存在有经济实力但仍继续居住公房的情况(还有不少是自己买房住,公房未归还由自己出租)。只要你舅舅、姨妈不持异议,你阿姨仍可享有居住权(很多房管局是只要没人投诉就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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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简单的说,谁交房租谁受益如果你能证明与爷爷共同生活并且支付房租的话自然承租人就是你,向你所说的,这个问题不是遗产分割问题,而是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这面涉及到的是在此处房屋户口下的人员的利益,这样的话目前所在房屋中生活得人员就是你们一家了和其他叔叔姑姑没有关系的,如果再有问题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去寻求帮助 回答补充:一般来说拆迁的话 只涉及到该处房屋内居住的人,也就是说户口在这处房产的人还有一点就是要真正住在这,因为很多情况是属于空挂户口的那个拆迁办也是不认得,你家的情况可能光靠文字没法表达清楚,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去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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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单位的承租房是爷爷奶奶的遗产你爸爸和你小叔是有共同继承权的如果你爸爸不同意你小叔是不可能把承租人改为你小叔的名字的,还有就是你爷爷奶奶过世前有没有写过遗书把这套房子继承给你小叔,你先把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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