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3、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70年,可自动存续。5、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6、70年产权的房子多用于普通居民住宅。
全部3个回答 >房子70年产权的含义是什么?所有房子都是70年产权吗?
135****8070 | 2019-05-22 18:54:04-
142****1233 70年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屋产权有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
根据《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 住宅建设的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 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 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9-05-22 18:54:47 -
148****6340 其实房产权70年是指该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在中国土地是国有的,所以开发商在盖楼之前要和国家相干部门办理手续,但只是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不管房子有没有满70年有效期都是属于你的,如若70年期限到了,土地就属于国家的了,但并不是要把你从居住的地方赶出去,只要你个人给国家相关部门象征性的交纳一定的使用费,也就是租金,还是可以居住使用的,若是政府在这块地皮上有其他的项目的话,还会给你相应的补偿费,或动迁补助。
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政策,拟满70年后自动延续使用权,现在对是否有偿续期还存在争议。 2019-05-22 18:5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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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期满,房子仍然是你的,只需缴纳土地税。财产权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使用和交易补偿用地。使用房屋的权利是计算日期的70年。只要购房者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房子就是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那里,个人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当予以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续期,应当续期,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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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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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民 商用40民用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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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这个房 只有70年的使用权限。过了70年后,这块地方还是归国家所有。这其实是中国比较特有的土地权和房屋权分离的情况。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不过说到底这个是谁都没有遇到的新问题,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有比较具体的措施出台。貌似我们建国都不到70年,商品房更是近20年的产物,所以暂时不用担心,还有好几十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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