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你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找出一些问题的来提出要补充协议,或是改合同,这时候开发商不能接受,这样就能退了。
全部3个回答 >网签房子受法律保护吗? 网签之后的房子是否还有被抵押的风险?
133****6162 | 2019-05-19 22:33:36-
143****5331 1.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由开发企业委托的网签操作人员首先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文本相关信息,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网签操作人员将合同电子文本信息提交到网签系统申请合同备案。
2.申请备案的合同提交后,网签系统将及时对买卖双方确认提交的合同电子文本中的房屋自然状况和他项权利限制状况进行查验,符合备案条件的,记载入登记簿,完成网上备案,生成合同编号。同时网签系统及网站上的商品房楼盘表中将公示该套商品房已售的信息
3.备案完成后,开发企业要及时在销售现场打印出已经备案的网签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留存。另外,购房人也可以凭身份证明到交易登记机构查询合同确已备案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有哪些?
1.网签合同
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项填写。
2.房屋信息
包括产权信息和基本建筑信息,包括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性质,房屋抵押情况,房屋租赁情况等五方面内容,还有房屋位置,楼层,建筑年代等。
3.付款信息 2019-05-19 22:33:53 -
147****6189 不会的,一般抵押必须有房产证原件才行。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2019-05-19 22:33:48 -
147****0364 所谓的网签,本质上只是一个行政管理的方式,即房屋买卖双方(一般委托中介操作)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供的交易平台上将房屋交易的相关信息【房产的坐落、总价等合同重要条款】进行备案申请,通过这种方式“锁死”交易房屋,防止一房多卖,并起到其他的作用。房屋买卖双方本质上还是买卖合同关系,已网签并不代表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一般而言,房屋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是(才是)房屋所有权人,当然,这有一些例外。
对于已网签,买受人是否可以排除法院的执行这个问题:如果买受人以其是标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排除执行,肯定得不到支持;如果买受人以其对标的房屋享有“物权期待权”为由要求排除执行,则有可能能得到支持。
物权期待权在法理上尚无统一学说,在法律上更无明确规定。因此,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的异议的理由不是其是否享有物权期待权以及物权期待权的效力及权能,而是某项具体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这是请求权基础问题。
一、法律依据的选择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5年01月01日生效)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5月5日生效)第28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一)第17条、第28条、第29条都在备选范围内
1、《**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有效
上述两个司法解释目前都是生效状态【注:《**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第七十四条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调整为:“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但是这不和本文引用的该司法解释的第17条无关】。《**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并不因《**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而失效【附:**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122号判决认为,《**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为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 2019-05-19 22: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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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应当认定合同已经成立。如果房屋取得了预售许可或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合同就已经生效,是否签不影响合同效力。从以上法律条款可以得知,网签只是合同其中的一种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网签。根据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也没有进行登记取得房产证,你们的协议尚不能确定法律效力。另外,鉴于很多城市通过签对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进行管理,可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时间内和你签,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签,你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即便进行买卖的房屋是与个人进行的,也是和上述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签仅仅是一种监督的手段,并不影响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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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房子的意思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那么网签是否有法律效力?有的。按照法律规定,你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应当认定你们的合同已经成立。如果房屋取得了预售许可或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你们的合同就已经生效,是否网签不影响你们的合同效力。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也没有进行登记取得房产证,你们的协议尚不能确定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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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也有,没有也没有。因为打完网签以后这套房子就不能再卖给别人了,所以不用担心一房二卖的情况。所以就是没风险。为什么有说有呢?答:因为如果卖家消失了,不配合过户。这就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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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是否受法律保护答
1,不受法律的保护.....我国法律不保护非正式的婚姻关系或婚约....只有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的保护.....订婚只受道德的规范.......不仅订婚不受保护....如果举行了婚礼却没有办婚姻登记手续...仍然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新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在新婚姻法后的事实婚姻........2,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要求结婚,只要双方完全自愿,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必经过订婚的手续、法律上没有规定订婚为结婚的必要手续。 至于是不是需要订婚,这纯属于男女双方自己的事情,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作为一种婚约;自愿订婚,是完全可以的。但是,父母或其他人不能包办订婚。订婚以后,如果一方不愿结婚,要求解除婚约,只要告诉对方就行了,不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法院或其他机关来解决。任何一方均不能以订婚为理由,强迫另一方同自己结婚。因为这种婚约的解除,同经过法律手续正式结婚后又提出离婚,是不同性质的两回事。法律既不要求这样的手续,当然也不加以保护。所以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力。 订婚虽然不是《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必要手续,但男女青年在决定订婚时,还应该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考虑要成熟。有的人把订婚当儿戏,采取轻率的态度,是不道德的。 有的人把结婚登记当作订婚,这是一种误解。如果登记以后,领到了结婚证,即使没有同居,在法律上已经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要解除这种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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