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是什么:房产证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合同法其它含义:不法房产证举例说明应用场景:法院投诉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不给办去哪投诉?国土部门不给你办理房产证去哪里投诉
135****3279 | 2019-04-17 16:16:44-
157****9218 开发商(超过)不给房产证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 2019-04-17 16:16:59 -
155****9275 简要介绍一下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
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二)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2019-04-17 16:16:55 -
133****0079 城中央9号楼至今交房已经将近两年时间,目前售楼部已经没人,想咨询一下何时可以办理房产证,找不到地方咨询,请书记帮忙解决一下,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濮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08-21 09:39
网友您好:
经查,关于您所反映的城中央小区办不动产证的问题,经查因开发商尚未申请不动产初始登记,暂时无法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由当事人主动申请并非依职权强制登记,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请开发单位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阳光大厦三楼首次登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办理完首次登记后,方可为各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华阳国际房产证遥遥无期,互相推诿 [已回复] W*** 2018-08-21 09:15城建咨询
全款购买,4年时间无法办证,多次上访无果,职能部门互相推诿,长庆办参与联合开发,开发商跑路,消防验收无人问津,契税缴纳4年,群众利益如何保障?我们的房产证到底何时能够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018-08-22 08:58
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小区办不动产证的问题,经查因开发商尚未申请不动产初始登记,暂时无法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由当事人主动申请并非依职权强制登记,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请开发单位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阳光大厦三楼首次登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办理完首次登记后,方可为各户办理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迟迟办不了房产证 [已回复] 开*** 2018-08-21 09:19城建咨询
我是清丰县黄河路学府大道小区的业主,我于2013年交房至今,都没有给办理房产证,咨询过几次,房产局说是我们小区绿化达不到标准,所以不给办理房产证,这绿化达不到标准,让我们业主承担责任吗,希望帮忙勾通此事,尽快让我们办理房产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清丰县委 2018-08-22 09:01
网友你好:
接到您的留言后,清丰县委高度重视,立即交办县国土局进行办理。反馈情况如下:
目前,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开发企业对接,并告知开发企业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如需详询,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7219007)。
经回访,来信人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看不动产啥时候能过户 [已回复] 开*** 2018-08-21 09:20城建咨询
去年在清丰文化路德胜苑买套二手房,到现在还不能过户不动产,想问问看啥时候能办理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清丰县委 2018-08-22 09:02
网友你好:
接到您的留言后,清丰县委高度重视,立即交办县国土局进行办理。反馈情况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德胜苑小区不能提供不动产空间界址,暂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下步,县国土局将委托技术单位对该小区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待资料齐全按程序办理。如需详询,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7219007)。 2019-04-17 16: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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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预售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即“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二、购房者在够买房屋后,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追偿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偿付标准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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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迟迟不办给我房产证我该怎么办?我的房款是分期付款的,但款早以付清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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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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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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