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滞纳金是如何产生的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通知业主在一个月之内分批到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如果业主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就会形成契税滞纳金。也有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发票延迟开具的,因此导致的契税滞纳金,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拖的时间过久,契税滞纳金的数目也不可小觑。对于契税滞纳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规定不一样,按照具体情况而定。
全部4个回答 >契税有滞纳金吗?房产契税滞纳金什么时候交?
158****0783 | 2019-04-08 17:00:11-
143****5060 这种情况下,契税滞纳金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一般契税是在办理房产证前缴纳,您可以和收税人员核实下,为什么产生滞纳金,从什么时间开始产生的滞纳金,整个沟通过程做下录音。
另外,开发商逾期交房是要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您还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在合同中有约定如果逾期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特别少,您可以主张逾期期间的租金损失。 2019-04-08 17:01:06 -
147****1095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是一般是办理房产证时交付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2019-04-08 17:00:43 -
137****8365 契税应该购买房屋后90日内办理,超过这个期限就应该有滞纳金了。
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到管理中心申报缴纳税款的,对于契税滞纳金有两种算法:
一、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契税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二、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新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019-04-08 17: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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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注明契税晚交需要滞纳金德话这笔费用就是不合理收费,只是会影响办理房产证时间,建议和售楼人员沟通说明一下原因,一般没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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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的计算是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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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契税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它不是处罚,是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那么契税滞纳金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 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到市财政局农税管理中心申报缴纳税款的,对于契税滞纳金有两种算法:一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契税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二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新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 根据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契税滞纳金是如何产生的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通知业主在一个月之内分批到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如果业主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就会形成契税滞纳金。也有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发票延迟开具的,因此导致的契税滞纳金,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拖的时间过久,契税滞纳金的数目也不可小觑。对于契税滞纳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规定不一样,按照具体情况而定。 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 .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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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1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2 .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根据国税发[2001] 110 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 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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