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买预期,比如知道哪里有一条方便的路要建,或哪里会与地铁站相邻,不是等房子建好了再买,而较好是在它动工之前买。不同的商人,有不同的营销手法,贵的房子并不一定就是好房子。有些发展商希望薄利多销,通过价格竞争占领市场,有的发展商则将价格定得较高,认为卖50%就能得到通过薄利多销卖90%的效果,他们宁愿卖50%。因此,买房人选择房子时,如果是“不求较好,只求**廉”的话,买同一地区品质差不多的房子中价格较低的,相对抗跌力要更强一些。
全部5个回答 >农村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交易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36****6122 | 2019-03-24 18:33:19-
152****7230 要看是具体哪种拆迁安置房,举个例子给你说明一下。
唐先生村庄拆迁后,分得了几套回迁房,之后林先生经朋友介绍,与唐先生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林先生向唐先生购买安置房指标,唐先生转让给他100平米的安置房指标,共计60万元。林先生并不是唐先生村庄的成员。后来合同不能履行,林先生将唐先生告上法院,要求退回款项及利息。那么,两人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安置房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的安置房。对于原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所有人,因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属于有效的合同。
但是,即使此类房屋可以转让,也有一定的风险。一方面,购买房屋后是否能够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取决于当地是否有针对该房屋的某些限制政策,否则买卖合同即使有效,也仍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例如部分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假如买家自身不满足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或者卖家不满足取得安置房后转让的**低年限规定,就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可能需要补交大额费用(如土地出让金)后才可办理;
另一方面,由于安置房指标买卖的操作,其中存在较长的时间周期,特别是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卖家反悔的情形。
第二类,是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而补偿的安置房。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具有专属性质,上述案例中,林先生并不是唐先生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使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他也不能获得安置房的指标。
因此,两人签订的,关于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的安置房虽然可以买卖,但买家应该充分了解该房屋的权属、性质、权利限制等信息(可通过征拆、国土房管、规划等有关部门查询),对卖家的身份(包括是否有权处分、共有人信息等)进行必要的核实,对违约责任进行必要的约定,注意可能的法律风险。
而对于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而补偿的安置房,买家更要到有关部门查询该安置房的性质,不能购买非商品房性质的安置房,否则可能面临相应买卖合同被判无效的法律风险。 2019-03-24 18:34:32 -
153****9921 通常购房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依、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贰、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三、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只能主张债权了;
四、在房屋过户前,也有可能会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2019-03-24 18:34:25 -
141****8758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如果只是签协议,本身就没有取得所有权,存在天然风险。而协议是否有效需要看协议双方的资格、协议内容是否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等。 2019-03-24 18:34:21 -
137****5954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2019-03-24 18: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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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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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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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此,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并不是拥有了房屋的完整所有权,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住房加以处分。根据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的价格回购。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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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此,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并不是拥有了房屋的完整所有权,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住房加以处分。根据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的价格回购。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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