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前时可以撤回赠与的,但如果是已经公证的赠与或者是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的,是不可以撤销的。所以,你提出的赠与房产是否客户收回,需要看是否已经交付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是可以收回的。
全部3个回答 >赠予的房产可以收回吗?这个谁清楚啊?
137****4356 | 2019-03-14 03:07:56-
153****5181 补充回答:口头承诺,如果有证据证明也可以算是附条件协议,在所附条件受赠人不履行时,赠与人__你姨妈可以收回房产;但无法证明的,难说了。
1、如果女儿不兑现协议上约定的“给你姨妈一个房间居住”的话:你姨妈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2、如果女儿将来不赡养你姨妈:你姨妈也有权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3、但5万块钱和金器:如果你姨妈拿不出证据证明是给女儿了、给了多少的话,即使你姨妈有女儿不尽赡养义务或是严重侵犯你姨妈或你姨妈的近亲属的证据,也无法要回了。
4、但结婚不叫你姨妈去:不是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也不属于严重侵犯你姨妈的行为,很难做为撤销赠与的理由。 2019-03-14 03:08:46 -
135****1391 具体看是否已经过户,如果没有过户,没有过户,可以收回,已经过户就无法收回了。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
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2019-03-14 03:08:42 -
136****2820 现因丈夫有外遇,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但我坚持要离。扯到财产分割时,丈夫说房子全部是他父母出钱买的,是他的个人财产,没有我的份,公公婆婆也来找我说房子是他们买了送给儿子的,一旦离婚就没有我的份,不可能分给我。
请问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我是否有权利分割? 律师解答: 这是一个赠与合同法律关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同时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是一种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在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是可以反悔的,即可以撤销赠与,一旦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后,除非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况出现,否则赠与人是不能反悔撤销赠与的。
你反映的问题中,首先公公婆婆所赠与的房子已经交付给你和你丈夫,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手续,财产权利已经转移到你们名下,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其次,在该赠与合同关系中,并没有约定作为受赠人的你应承担什么附随义务而你没有履行之情形;再者,你并没有做过严重侵害作为赠与人的公婆及其近亲属的事。至于你提出离婚的问题,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法律禁止提出离婚的情形除外),你提出离婚不应视为是对赠与人及其亲属的严重侵害。
因此,公婆不能因为反悔或你提出离婚就撤销该房屋对你赠与的部分,你仍然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之一,有权进行分割。 2019-03-14 03:08:37 -
158****5711 由于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调查取证方面若有困难,可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2019-03-14 03:08:29 -
155****4967 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法律规定了在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任意的撤销权,那些情况下可从行使呢?一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二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019-03-14 0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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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从其订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但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撤销方式。一、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也有权要求返还房产。二、法定撤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也就是说,只要发生撤销事由,不管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或者他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在法定除斥期间内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虽然送了人的东西再要回去感觉有点“没品”哦,但毕竟具体事情还是要具体分析的,而且房子也毕竟是一个大物件,送的时候想想清楚的好。反悔拿回还是有点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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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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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 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父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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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法律咨询:我结婚的时候,作为男方,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开始落得是父亲的名字,后来因为我户口的问题,把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现在我离婚了,女方没要房子,房子归我,但是现在父母要把房子收回去,理由是当初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但是我觉得如果要收的话应该是我把房子卖了,把父母当初出的钱还给他们,但是整个房子都给他们是不合法的。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朋友,父母的这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华律网律师解答:当初你父母在你结婚时,给你买的,属于赠予,后又过户到你的名下,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现在你父母你不能收回该房屋。相关法律知识:房屋赠予的法律特征其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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