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说交房的时候一定要缴纳物业费,但是绝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会在交房的时候收取物业费。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时业主须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则不能作为交房的附加条件,购房者可以不交。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交房时业主必须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那么购房者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所以是否要缴纳物业费要看在当时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是否有明文的标注,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应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约定的交费方式及时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业主在收房时,除了关注物业费以外,更应该关注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及《消防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入住许可证》等。
交房就要交物业费吗?怎么交呢?
136****3989 | 2019-03-13 00:43:12-
134****7491 房子没交是指大家都没交还是就个别没交,另外有没有业主收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不能片面的理解为你没去收房就是开发商没交房,这样即使走法律程序对你也不利。
如果是大家都没交,都没收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那你完全可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你没有义务交纳未交付使用的物业费用。 2019-03-13 00:43:39 -
138****2394 小区交房时,要先交一年的物业费,是否合理需要看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
1、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时业主须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则不能作为交房的附加条件,购房者可以不交;
2、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交房时业主必须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那么购房者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应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约定的交费方式及时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业主在收房时,除了关注物业费以外,更应该关注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及《消防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入住许可证》等。 2019-03-13 00:43:34 -
147****7186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办法》中对是否“入住”的标准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他个人认为不能以业主拿到钥匙为界限,但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房屋已经开始装修,表示已经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开始享受小区的部分配套服务了,所以按50%收取物业管理费更为合理。
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2019-03-13 00:43:29
-
答
-
答
如果您已经收房,是应该缴纳物业费的。物业费包括了绿化清洁费、设施保养费、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客服、电工、保安、清洁人员等)、物业公司正常开支等等,虽然您没有入住,但物业公司针对的是全小区提供的服务,这些费用还是一直在产生,所以是必须缴纳的。《物权法》 和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费从收房之日开始征收。我也是新房没装修放在那一年了,也交了一年物业费,没法子。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交房捆绑式的交物业费是不合理。 按照规定的交房顺序,开发商建造完成房屋并达到入住条件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再与物业签订《临时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然后再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也就是说,物业费的产生,理应是在业主交房之后开始交费。 此外,根据《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费是指具备资质管理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以先缴纳物业管理费作为交付房屋的前置条件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如果因此而延迟交房,应属违约行为。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不住也需要交物业费;按要求只要你交房了,房子就是你的了,物业为小区提供了服务,你就必须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指的是公共部位,你住不住公共部位的服务已经开始了。物业费交的时间以签物业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三、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四、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