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的话,那么肯定要认准主体资格,而且对于合同中的内容一定要审查,如果说要鉴定假合同的话,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如果改动的部分如果是手写的话,可以申请法院鉴定,根据书写的时间是否是一致以决定是否被篡改。如果是用打印的方式篡改的话,也可以申请法院鉴定合同复印件签字伪造构成合同诈骗,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返还手续费,签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总的来说,可以通过申请鉴定来判定合同是不是假的,如果是判定为假合同的话,那么自己就无需履行合同中的内容,这个是属于无效合同,而且自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部3个回答 >购房合同几份呢?有人知道吗?
137****0590 | 2019-03-07 22:40:56-
148****2033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2019-03-07 22:41:56 -
134****3260 规范的做法是,凡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以及要使用该合同办相关事的(例如个人房贷、合同登记、房产登记、公证处)各方,都应有一份合同原件。作为购房人,理应手里永远保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再则,当下大多数地方是实行网签合同。所以在制作合同时,很容易做足够份数的合同。即便一时疏忽少做了几份,也容易补上——开发商打印合同后双方签字盖章就完了。没有技术难处。
另外,有人认为拿到了产权证,购房合同就没用了。这是个短视的想法。眼下用不着不意味着永远用不着。至少在上海卖出房屋时,税务机关要求卖出方提供当初购房时的原合同、契税单、发票(要求提供其中的两样原件)。若你少了两样,怎办?还如,有的单位给个人发购房补贴,也要先查验购房合同原件的。
我们的经验做法是,预售合同一式6份(买卖双方、银行、合同预告登记、交契税、产权登记各一),出售合同一式5份。要办公证,还再加一份。出售合同少了预告登记,可以比预售少一本。 2019-03-07 22:41:50 -
144****7599 新版购房合同份数实际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实际各方需要协商决定。买方一本,卖方一本,银行一本,备案机构(房管局)一本 ,一般还会多签2-3份备用!多签的合同通常情况下会在开发商处留用。 2019-03-07 2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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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也没关系,因为合同里面已经将“订金”约定为了“定金”的性质。但是从签订的合同来看,买方违约与“订金”的性质无关。合同约定,买卖不成订金不退,只有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才双倍返还订金。因此买房如果不想买房,损失只有订金1万元。买方可向卖方要求返还已经给付的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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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交易. 开发商将房产正式交付使用时,一般都只有发票和购房合同,房产证一般要过段时间才有,一般情况下是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现房东持发票和购房合同是正常的,你只要先付给定金(注意定金不可退,房东无过错情况下),签好定金协议,此时要注意查看对方的有效证件,还有房产的物业收据,要说清楚物业收据上的费用是谁付,免得到时候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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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的房子婚前用个人财产付款或者办理按揭,则算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对方和您共同还款,则为共同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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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在代签的时候,房产公司是应该知道您是代他人签署购房合同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应当抵扣价款或者收回(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如果合同生效的话,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这笔钱是您朋友出的,他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您代出的,由于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您也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即使因为房产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只能有合同的当事人,您的朋友去要求双倍返还。但是,如果是您没有得到书面授权就代签合同的,您就不具有代签的权利,现在您的朋友可以以未经授权为由主张合同关系无效,从而要求回复原状。但现在的一个问题是,四万元定金如果是他委托您交的,正好说明了您在事实上有授权;如果不是他委托您交的,而是您代交的,您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返还,开发商可能会追究您的缔约过失责任。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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