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全部3个回答 >房地产限价有什么好处呢?有人知道吗?
135****8723 | 2019-03-04 17: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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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828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限价房(price-limit housing )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1] 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决反对,但欢呼者更多。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 2019-03-04 17:14:21 -
141****4390 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限价房(price-limit housing )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1] 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2019-03-04 17:14:16 -
134****7768 房子限价,则是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即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房价取消限价,就是政府不再限定开发商商品房出售的价格。开发商可以自己自主决定每平方的出售价格是多少。
房子限价,是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符合市场规律。虽然限价房可以帮助一些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但治理市场时,简单采用一口价、一刀切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而且会带来房子购买权不平等一系列新问题。所以,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取消房子限价。 2019-03-04 17:14:10 -
138****8040 对于住房限购令,有几个问题要弄清楚。一是假定各地方政府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住房限购令,那么政府就得了解清楚各地方异地购买住房的比例有多少。当然,对于上海、北京这样的特级大城市异地购买住房比重可能会高一些,而对于二三线城市来说,这种异地购买住房比重则很小。异地购买住房比重小,限购令遏制异地购买住房的作用也就十分小。同时,限制异地购房,不是不可异地购房,如果有在当地相关工作居住证明,同样不在限购之列。这些证明与文件都可人为的开出的,2010年北京市住房限购令出台,缴交社保的账户就增加了三分之一。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居民,对于住房异地限购是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化解。
二是对于当地居民的住房限购,即本地居民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受到限制或当地居民不能够购买第三套以上的住房。我曾经计算过,按照当前的城市人口及未来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口,按照2010年中国住房生产的套数,要满足每个家庭(3口之家)持有二套住房的要求,中国住房市场还得努力生产30年。对于这样一个无限大的住房市场,住房的限购令的购买限制“有”等于“无”。另外,如果购买住房是有利可图的,那么三口之家的家庭还可能为了购买住房而出现更多的组合或更多的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更是会膨胀。 2019-03-04 17: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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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房价下跌不太可能,**多是不涨首先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房价在企稳。不会很离谱的涨了。我们再来分析下房子的降价。 1.现在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已经开始。契税的减少,交易费用一直在降低。消息是发布了,但要落实到地方,甚至是下面的县还需要一段时间。 2.房地产开放商的资金链已经开始断裂。郑州好几家的开放商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已经开始变相的抛售。 3.大环境的影响。从万科的降价波及面算是非常广的.昨天武汉一家房地产商降价30%抛售房子,其中有可能是资金链断裂。但这家开发商表明了态度,房地产依然暴力。4.降息。这次的金融危机对国内的实体影响不大,主要是金融机构。前段时间国家降息,对房地产降价又是个利好的消息。 5.购房者观望心理导致成交量下降.开发商日子更难过. 6.现在市场供应量远大于实际需求量. 7.抄房者抛售及对市场的恐惧心理. 8.来自政府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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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一下房地产,房产业共分三级市场:一级市场是土地市场,开发商与国家的买卖市场, 二级市场是新房市场,小业主与开发商的买卖市场 三级市场是二手房市场,小业主与个人的市场(二手房买卖与租赁市场)现在从事三级市场的人较多。市场比较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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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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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外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我国仅在8%左右。 可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业税费负担过重,且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通环节税费过多,2税种繁杂,重复征税,3征税范围过窄,4计税依据不合理,5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导致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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