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常见的有:(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全部3个回答 >二手房合同签订陷阱常见的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156****1293 | 2019-03-01 09:12:42-
152****5818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常见的有:
(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2019-03-01 09:13:18 -
153****0057 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交易中也会出现各种陷阱。房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有所提防,不法中介于是又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的花招粉墨登场。这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不法中介手里拿着业主的房产证,可以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
律师提示:不急于用钱的业主,**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到房管局过完户才能算交易完成,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
卖房陷阱三:代理合同陷阱一种是霸王条款陷阱。专家提示:在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如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代理交易不透明陷阱。律师提示:房屋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传话而**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卖房陷阱四:买卖合同陷阱在这种陷阱中,业主与客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终演变成一场业主长年催讨、购房者避而不见、中介公司推卸责任、业主伤神费力的持久纠纷。
律师提示: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除标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外还应标明房款支付的时间、方式,另外还应有费用明细清单、入住交验单及相关违约责任等。
切记,合同太简单,房屋买卖就会变得很麻烦。陷阱防范:在签定二手房购买合同时,一定要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了解清楚,**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并同业主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渔利,产生不正当差价。
买房陷阱五:入住无正规物业交验。许多不法中介通常不会告之购房者物业交验的必要性,更加不会去协助购房者与业主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于是**后出现买房人入住后才发现原业主的供暖费、物业费等大笔费用拖欠,而购房款却早已经支付给业主,一切拖欠费用只能购房者自己个人承担!
律师提示:购买房屋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余房款。买房陷阱六:利用购房者理解误区。许多购房者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拿到钥匙就等于得到房产。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统统避而不谈,更有甚者,这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卖给买房人并且一再强调让买方过户之前就付款给业主。
然后待到房款已付,房产却无法过户,不法中介再推卸责任,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证。律师提示:购房者在过户之前支付房款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是否能顺利过户、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充分估计自己的交易风险后再作出慎重的决定。 2019-03-01 09:13:13 -
157****5140 陷阱一
房屋买卖前,验证产权证是买房人一般都不会忽略的环节,但产权证的真实性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考 虑的。**直接、有效的防范方法,是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产权的真实性。
陷阱二
出卖人具有合法处分权,是保证“二手房”买卖行为合法有效的基本条件,否则可能导 致买卖合同无效,这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陷阱”。
要想避开这个陷阱,买房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出卖人必须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
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 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陷阱三
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房人又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 无法履行。
“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陷阱四
购买的房屋正由出卖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况下,在买房人付款后,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买房人仍会无房可住。
为避免这一陷阱,在购买这类房屋时,买房人应在房屋腾空,具备交付条件后再交付房款并在付款后立即接收房屋。
陷阱五
一些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是因为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开发商欠缴政府费用、设计变更未经 批准),可能在长时间内无法取得产权证。
如购买此类房屋,先要把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弄清楚,对未来风险有充分预期,再决定是否购买。
陷阱六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况等产权受限制的情况存在,买房人在购买房屋后,将无法顺 利取得所有权,甚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买房人应事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如存在上述情况 ,不要购买。
陷阱七
为卖出房屋,卖房人经常会向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但有些内容并未写进合同中。事后,当 买房人发现问题时,有苦难言。
为避免这个“陷阱”,买房人应就关心的问题询问卖房人后,尽可能去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写进合同里。
陷阱八
原房主如果欠缴暖气、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会导致买房人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买房 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同时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2019-03-01 09:13:07 -
146****5969 对准备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来说,由于二手房在购买的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更加复杂,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密布着各种陷阱。
那么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有哪些呢?对 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来说买房成为家庭生活中一项**重要的开支。对准备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来说,由于二手房在购买的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更加复杂,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密布着各种陷阱。
那么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陷阱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呢? 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有所提防,不法中介于是又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的花招粉墨登场。
这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不法中介手里拿着业主的房产证,可以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
注意:不急于用钱的业主,**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到房管局过完户才能算交易完成,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
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二:买卖合同猫腻多。 有时业主与客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终演变成一场业主长年催讨、购房者避而不见、中介公司推卸责任、业主伤神费力的持久纠纷。
注意: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除标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外还应标明房款支付的时间、方式,另外还应有费用明细清单、入住交验单及相关违约责任等。
切记,合同太简单,房屋买卖就会变得很麻烦。 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三:代理合同陷阱一种是霸王条款陷阱。 在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如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代理交易不透明陷阱。 注意:房屋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传话而**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 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四: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许多购房者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拿到钥匙就等于得到房产。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统统避而不谈,更有甚者,这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卖给买房人并且一再强调让买方过户之前就付款给业主。
然后待到房款已付,房产却无法过户,不法中介再推卸责任,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证。 2019-03-01 0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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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问题。 按照司法实践,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按照《合同法》规定,交纳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再要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 对于房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及房屋交接的时间问题。 对于时间、方式以及交接中的问题,应尽量在考虑各种情况,尽量先进行双方商定,以免违约的发生。 3其他可能争议的事项。 二手房买卖情况较复杂,尽量将问题考虑周全。二手房买卖中还可能涉及如户口的迁移、附属设施等问题,可以在格式合同的“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中实现约定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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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按揭贷款合同应注意:1、购房人决定签约之前,应了解开发商指定的合作银行,咨询自己是否满足办理贷款的条件。以免盲目签约后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难。2、买卖双方都需要带上基本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是: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方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无房证明或首套房证明,**款打款凭证,在贷款行开立好的还款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原件,有房产中介参与的,还需提供三方协议,卖方在贷款行开立的收款卡,银行信贷员进行核对审验和复印。3.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有些地区实行网签,网签时也该对合同内容严谨核实。4.购房合同要只约定**款支付时间及办理贷款付余款。尽量不要约定贷款到位时间(贷款由按揭银行打到开发商账户上),否则购房人可能由于自身以外的原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5.较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6.信贷员和买卖双方分别合影拍照。7.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8.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另外,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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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按揭贷款合同应注意:1、购房人决定签约之前,应了解开发商指定的合作银行,咨询自己是否满足办理贷款的条件。以免盲目签约后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难。2、买卖双方都需要带上基本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是: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方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无房证明或首套房证明,**款打款凭证,在贷款行开立好的还款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原件,有房产中介参与的,还需提供三方协议,卖方在贷款行开立的收款卡,银行信贷员进行核对审验和复印。3.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有些地区实行网签,网签时也该对合同内容严谨核实。4.购房合同要只约定**款支付时间及办理贷款付余款。尽量不要约定贷款到位时间(贷款由按揭银行打到开发商账户上),否则购房人可能由于自身以外的原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5.较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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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3、**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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