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增值税税率并不是固定的,一般在销售或租赁不动产时,增值税税率是10%,除此之外还有5%的征收率,具体税率要看对不动产进行的具体操作以及当地对于不动产增值税实行的政策。不动产买卖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及费用有:1、维修基金一般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按照房屋总价的2%~3%缴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用于房屋过保后的大修。2、契税根据购买房屋套数、面积不同,契税征收税率也不同,首套房房屋面积低于90平米的,契税按1%征收,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144平之间的,契税按1.5%征收,首套房房屋面积大于144平,或是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税均按3%征收。3、物管费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物管服务,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4、印花税按房屋总价的0.05%征收。5、交易手续费普通住宅6元每平米,非普通住宅10元每平米。
个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要交多少?
141****9535 | 2019-03-01 00:31:05-
144****9919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10.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五条规定:“(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03-01 00:32:03 -
152****8724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10.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五条规定:“(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03-01 00:31:55 -
148****9283 企业向个人出售不动产,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需要向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向地税局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征税范围:
1、房地产印花税是指因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产权变动、转移等而对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2、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试点增值税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3、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适用税率情况:
1、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
2、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
1)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0.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2)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 为每件5元。
3、土地增值税,按照开票收入的6%进行缴纳;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参照增值税的5%、4.5%进行缴纳,注意税率可能根据地方有所变动。 2019-03-01 00:31:48 -
146****3849 (一)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征收范围:
1.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二)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个人转让住房除外)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10%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2)转让自建不动产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个人转让住房
(1)个人转让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个人转让其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3)个人转让其购买2年(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4)个人转让其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除外)
(5)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买住房价款)÷(1+5%)×5%(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六)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其他个人除外):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作价) ÷(1+10%)×5%
(2)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5%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作价) ÷(1+5%)×5%
(2)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019-03-01 0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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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不动产证工本费80元,主要费用为过户费。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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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增值税其实就是国家对不动产增值部分所收取的一些费用,或者说是收取的税费。不过现在每个城市的房产政策是不一样的,所以房产的增值税征收标准也会有一些差异。假如说自己的房子买了不到两年的时间,未来如果想要卖出去的话,在出售房子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增值税的征收,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总单价的5%来征收。但如果房子办理产证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两年,那么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增值税的。房屋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产生的税费会比较的多,除了会产生不动产增值税以外,还会产生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以及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等。所以在交易房屋时,自己先得搞清楚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如果实在不懂可以去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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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出售不动产,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需要向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向地税局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征税范围:1、房地产印花税是指因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产权变动、转移等而对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赋;2、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试点增值税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3、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适用税率情况:1、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2、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1)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0.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2)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 为每件5元。3、土地增值税,按照开票收入的6%进行缴纳;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参照增值税的5%、4.5%进行缴纳,注意税率可能根据地方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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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第三条规定,个人出售的房屋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个人出售的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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