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第三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全部4个回答 >房产动迁律师要如何做?
143****7254 | 2019-02-27 22:29:48-
146****7448 第一、我谈一下为什么要选一位专业的拆迁律师。这是由律师行业的专业化趋势和拆迁案件的性质决定的
首先,是由律师的专业化分工决定的。我国的律师行业经历了将近26年的发展,逐渐从无到有,从**初的国家垄断到现在的充分竞争,可以说我国律师行业在规模化、数量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如我们习惯称呼的“金融专业”、“房地产专业”、“公司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刑辨专业”等等。随着国家立法速度的加快,各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也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就房地产业务专业而言,涉及土地、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等基本法律、法规就多达十几部,而有关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法规更是多达成百上千。这种分工的细化对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成为每个行业的专家,只能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有限的部分上。如果一个人什么方面的案子都想做,他就不能将每个问题都研究的很透,也就很难做到专家级的水平。就我们拆迁律师团和我个人而言,我们是做以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为主的房地产业务。
其次,是由拆迁案件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令世界瞩目,随之产生了国人对城市化的渴求,然而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和旧城区改造,各地动拆迁问题愈发凸显出来。这种矛盾的扩大和激烈程度表明,动拆迁问题已不再是表面上的城市建设纠纷问题,实际上它已牵涉到法律、政府职能、公众权利等多个方面。就法律而言,房屋拆迁案件涉及到以行政法为主的多部门学科。由于“民告官难”的国民意识和现实状况所限,律师介入传统领域像民法、刑法、经济法的较多,占到律师总数的99%都不为过,而真正的行政法律师为数很少。因此很多公民一提到和政府打官司就垂头丧气,自认倒霉。政府方面,进一步说是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在我们国家还很不理想,甚至说是远远不够的。而房屋拆迁案件中涉及到的公民私有产权保护、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拆迁的司法裁决、政府文件的公开、强制拆迁的合法性等诸多问题违法操作是相当严重,甚至还牵涉到一些刑事犯罪。我们在经历了大量的拆迁案后,对行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驾驭能力已经相当娴熟,再加上传统民、刑事领域理论和经验的积累,已经让我们对房屋拆迁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基本上都能够解决,同时在和政府协商解决问题上也有了足够的智慧。
第二、我谈谈如何选择一个优秀的专业拆迁律师。优秀和不优秀是就其职业素养而言
首先,优秀的律师是正直的。作为律师一定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并把这种职业道德贯穿在自己执业的全部过程之中,才能正确处理好律师的个人发展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之间可能冲突的关系。而正直又是律师不可或缺的人格因子。任何一个只要是人格健全的人,其实内心都会有一把衡量是与非、公平与正义的秤。作为律师更是要牢守心中的天平,拥有广博的胸襟和不畏强权的正气,不要让自己成为金钱的走狗,权力的帮凶。在房屋拆迁案件中,当事人经常有这样的担心:我们请的律师会不会被开发商和政府收买?我可以坦然的告诉他们:“这是在拿着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职业操守开天大的玩笑。”
其次,优秀的是律师是敬业的。对律师而言,"当事人"就是"上帝"。律师的天职是就是为当事人争取尽可能多的权益。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律师接受事务所的指派后就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诉讼法律事务还是非诉讼法律事务,尽心尽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接受的法律服务"价"有所值。这也是律师这一职业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之所在。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树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建立以优质服务为目标、满意为基础的当事人需求标准。在提供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尽心尽职,做到尽善尽美,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后,优秀的律师应该是睿智的。睿智就是果敢英明、善于抉择、思路清晰、言简意赅。这要求律师必须牢固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较强的的学习力,同时还有特殊情景下的应变能力。在房屋拆迁案件中,律师在外地出差经常会遇到被一些不明身份人的骚扰,在法庭上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在立案过程中就会有一些强烈的行政干预。这都要求我们做拆迁的律师一定要具备睿智的头脑,去应变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情。
第三、我想提醒各位被拆迁户维权的时机问题
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大致分为四个阶段,我们在维权过程中切莫错过了**好的时机,越早越好,越晚越被动。第一阶段是房屋拆迁的决定阶段,是由申请和许可构成。其中立项许可、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方案和资金到位缺一不可。在这些许可中,真正可以决定整个拆迁能否进行的是前三项许可,即立项、规划和用地许可。这三项许可批准后,拆迁资格的许可几乎就是转正的问题。千万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齐全,现在许多项目证件不全照发拆迁许可证。如果我们发现这三项许可有实体或者程序上的瑕疵,我们可以申请撤销拆迁许可证。暂且不论能否胜诉,至少我们能够拖住拆迁人一段时间,拆迁人可是拖不起的。如果胜诉了,拆迁许可证被撤销,那么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应该返还,其后的协商和裁决拆迁人是无法提起了。第二阶段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这个阶段会有人和我们协商安置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双方互相试探和摸底的阶段,只要我们有坚强的法律盾牌,就不要有任何的胆怯。这个阶段我们可以对房屋评估价、房屋测量的面积等提出质疑,要求重新评估或者复核。总之只要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任何权利都不要轻易的放弃。第三个阶段是房屋拆迁的裁决阶段。对方一发裁决书就意味着强制拆迁的来临,如果这个时候我们还是无动于衷,那就大错特错。我们要抓紧时间提出对裁决不服,要求撤销裁决。许多当事人不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会不收裁决书,不理拆迁人。殊不知这种的消极做法于事无补。如果在这个阶段仍然无为而治,就等于在等待别人在拆你的房子。第四个阶段是房屋拆迁的实施阶段,即强制拆迁阶段。到了此时,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已经是比较被动的时候了。但是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反败为胜。我们在代理湖南省长沙的一个案子时就遇到这种情形。我们从发布强拆通知书的主体、程序等方面给对方一记猛击,结果案子不到2月就顺利结案,并且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补偿款。
2019-02-27 22:31:30 -
156****7033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可以参考当地商品房市场价价格进行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
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2019-02-27 22:31:20 -
133****6677 你也可以先去网上搜搜,看看,现在做拆迁的应该有不少哟。。现在谈到拆迁。老百姓就会遇到不合理的补偿。。。 2019-02-27 22: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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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480 师如何收费?这个没有固定不变的价格,就好比你在菜市场买白菜、萝卜,可以讨价还价,只要双方自愿同意认可就行,就成交,我有个朋友干律师工作,他代理打官司,先不收取收取任何费用与财物,签订代理合同书,官司输了,他一分钱不要,车船伙食费用都自己掏,官司赢了,按协商成交的比例提取,有时候遇到金额大的案子,赢了官司,按比例可以提取十几万的报酬。
也有的时候官司输了,倒贴千元左右的费用。 2019-02-27 22: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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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那自己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所以**好选购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没有房产证过户的后果: (一)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二)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二手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不办房产证过户的风险: 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地产合法权利并对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现实中,经常有人认为向他人购买房地产,不一定要办理房地产权属的过户,只要卖方把《房地产权证》交给自己保管就不成问题了,殊不知这一做法存在很大的风险。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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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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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民事类公证请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办理经济类公证请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需办公证的各类材料的原件等当事人申办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供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受理公证事务。 公证处必须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认为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时,有权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相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件和材料。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与文书应拒绝公证,并胆当事人用口头或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对于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公证处在受理后10日作出公证文书,遇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办理期限,但不能超过6个月。公证处按国家统一规定收取办证费用并开具收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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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产权人过世,留下配偶和3 个继承人。现2 个继承人放弃继承,配偶也放弃继承。房产公证该怎么做,费用怎么收?如果提供的房价总款合理,一定要估价公司出报告吗? 中顾网律师: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 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 以下(含100) 5 101 以上至1000 部分 2.5 1001 以上至2000 部分 1.5 2001 以上至5000 部分 0.8 5001 以上至8000 部分 0.4 8001 以上至10000 部分 0.2 10000 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 元的登记费、5 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 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 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 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 元合同印花税+100 元的登记费+5 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 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相关材料: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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