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买二手房过户后后悔,如果要卖给原房主,即使原房主同意,也得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缴交契税等税费,而且还要赔偿因两次过户造成的原房主的各项损失,包括搬家费用。谢谢阅读!
全部4个回答 >我想问问二手房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135****1793 | 2019-01-25 22:09:57-
156****8816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2019-01-25 22:10:27 -
138****9745 卖家反悔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补偿的方式有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9-01-25 22:10:19 -
148****8548 二手房交完定金后发现问题可以要求退款:
一、签署了购房合同的,如果购房合同有写明,按照购房合同说明来处理;
二、没有签署购房合同也没有其他说明的,只是写了定金收条的,有两种可能:
1、卖家承认房产有问题,协商一致全额退款;
2、卖家不同意退款,不承认有问题,要求没收押金,这时个人应收集卖家房产存在隐瞒房产问题的证据,通过法院处理即可。 2019-01-25 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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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碰到过这种情况:交完购房定金后,又觉得对房子不满意,或者又看到了更好的房子,或者又想等一等观望一下??这时候,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定金还能要回来吗?虽然钱不算多,但对大多朋友来说,也是几个月的工资,肉疼、不甘。答案是肯定的,能要回来。日常消费品,包括衣服、手机、家电等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七天无理由退款,而房子买卖则要依据合同法维权。一些接触过一点法律知识(xue yi bu jing)的同学说,不能退,因为这是定金,不是订金,违约要没收。这样想是因为没有厘清里面的法律关系,这里有两个合同,您注意到了吗?-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2、房屋价格;3、定金条款;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没收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何适用呢?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收定金。2、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应返还定金。因为,认购书的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假如双方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合意的内容恰恰是这些事项,则对认购人而言也并不意味着违约。其理由很简单,合同的签订必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未能协商一致而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的情形,对于认购书双方当事人而言均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想拿回定金,具体该如何操作?需要几个关键步骤:1、按照认购书约定的签约时间,去跟开发商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必须有这一步,否则,没收定金没商量);2、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合同提出异议,即对认购书中没有提到,而售房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提出不同意见,使交易不能达成,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合同、录音等;3、要求开发商退定金(一般不会退);4、告诉开发商,如果不退,就向房管局(或住建委)反映,口气要强硬;5、还不退,直接给我上面提到的部门打电话反映,有些开发商会主动联系你退款的;6、如果你不幸碰到了奇葩开发商,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贴一段已有的判决供您参考:“认购合同是独立的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当事人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定金,用以担保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定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立约定金。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合同约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如当事人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只是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不一致,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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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频频发生,对于这种在二手房交易的途中,有一方不想买了或者不想卖了,那么作为履行的一方该如何是好?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履约的一方也不要太紧张着急!对于二手房交易途中,有一方违约,我们需要先看合同。第一种,签定金协议,未签买卖合同的。我们从严格的意义来讲,如果没有签合同,只签署定金协议,这个肯定是以定金来做文章,如果一方违约,那么定金是不退或双倍返还的,这个是法律承认的。这里大家注意一点,定金在什么范围内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定金是不能超过总成交价的20%的,如果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点大家一定要清楚!第二种,签定金并且签署相关买卖协议。这种在买卖合同里边写的很明确,如果有一方违约,赔偿金额是以总成交价来进行赔偿的,一般都是总成交价的20%作为违约金来赔付的。这里特别说明,如果到法院,法院是看流程的进展到哪一步酌情处理的。买卖二手房时注意一下几点误区。有配的一定要签署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如果没有签署,合同很有可能判定无效。有多个产权人的,一定要所有产权人到场签署买卖合同,如果有一个产权人不到场,需提供公证书,如果没有,合同判定无效!如果有抵押的,一定要抵押人同意出售证明,这里忽略,银行的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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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过户完了,就无法再退房了,不过如原业主同意那可以再卖给他,也可以再出售给别人。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6.在这个等待时间里基本没什么难题困扰,可以顺便了解一些费用,比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后查验。7.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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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买受方原因不履行合同可以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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