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相关法律知识: 定义 “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 “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拆迁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 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全部5个回答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
151****0074 | 2019-01-18 01:33:53-
151****6120 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不能买卖)。
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
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
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2019-01-18 01:34:16 -
155****9536 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
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暂不宜购买。如果确实想要,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在和卖房者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全部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
在这里须注意的是:回迁房买卖时,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被抵押等。
有人问因急需住房,又无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买,对已看中确实想要但又无证的回迁房,能否有其他的变通方式,使其既可买房,又能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
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因此回迁房的买卖转让应是已办理了产权证书的房屋。若一定要买,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的形式,对于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即可。
即:在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条件实现时,非不可抗力,卖方不能解除合同,当卖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无条件的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房屋转让,这样,既解决了买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又可减少风险。
但考虑到这样操作往往因时间长,不可知的因素过多,容易产生风险,并且一旦出事,多不利于买方,还是以谨慎为宜。 2019-01-18 01:34:13 -
144****0620 回迁房又叫拆迁安置房~就是安置给被拆迁户的住房。拆迁一般都是由政府主导负责,因此拆迁房可以买卖。但由于暂时办不到产权证,所以买卖双方必须明确买卖合同的条款,以免日后扯皮 2019-01-18 01:34:05
-
答
-
答
购买回迁房过户费用如下:1、公证费:按房屋评估额2%交纳;2、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交纳;3、契税:按房屋评估额3%缴纳;5、土地增值税:按房屋评估额1%缴纳;6、所得税:按房屋评估额1%或按房屋现值-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计税额计算)差额20%缴纳;7、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回迁房不属于2手房。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不能买卖)。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回迁房不受法律保护,(因回迁房在房产证没有出来前,他的产权都是被冻结的,不能做任何抵押和担保),一但出现纠纷,法院很难受理。2、回迁房买卖风险很大,卖家很多是一房多买,(很多买家因贪图便宜而上当,一般上当时成批上当)3、回迁房也分很多性质的,有产权70年的,有40年的,有需要出部分费用购买的,在房产证没出来钱,很多都不明朗。4、回迁房的房产证出来时间很长,一般需要5年或以上,有的甚至是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集体户房子)。所以建议不要购买回迁房子,若要买**好等到房产证出来后再买。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暂不宜购买。如果确实想要,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在和卖房者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全部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在这里须注意的是:回迁房买卖时,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被抵押等。有人问因急需住房,又无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买,对已看中确实想要但又无证的回迁房,能否有其他的变通方式,使其既可买房,又能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因此回迁房的买卖转让应是已办理了产权证书的房屋。若一定要买,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的形式,对于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即可。即:在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条件实现时,非不可抗力,卖方不能解除合同,当卖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无条件的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房屋转让,这样,既解决了买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又可减少风险。但考虑到这样操作往往因时间长,不可知的因素过多,容易产生风险,并且一旦出事,多不利于买方,还是以谨慎为宜。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