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公证,但不是必要的,建议想清楚,一旦公证了,就是拿不回来的了,公证之后房子就是受赠方的了,赠与方是无房干涉房子的任何事情的了!
全部3个回答 >兄弟房屋赠与?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154****1171 | 2018-12-29 16: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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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995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 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018-12-29 16:16:09 -
157****6273 可以,任何成年有民事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赠予。
1、签订正式的赠予合同
2、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根据评估价格缴纳税费
赠予完成,不能反悔。在办理过户前,赠予合同赠与方是可以撤销的。 2018-12-29 16:15:59 -
133****3891 兄弟之间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
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第二款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018-12-29 16: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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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做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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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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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损害与侵害相邻利益,属于意思自治行为。如果涉及了相邻权,须争得相邻权人的允许或达成意合后施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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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介性质差不多,类同,他们是向房东业主收取费用,比如空置期时间。有些也收租客的中介服务费也有些不收的,租金里包括差价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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