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做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全部4个回答 >房屋改建费问题?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136****6516 | 2018-10-26 17: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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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551 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2018-10-26 17:22:03 -
142****71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款规定,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依据上述规定,新购房产应自对方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方也以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当月末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缴纳义务。所以企业下属公司应自销售方交付房产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取得房产后的装修改造等事项不能影响缴纳房产税时间。 2018-10-26 17:21:52 -
146****6286 好像不需要缴纳。
税费计算
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2018-10-26 17:21:45 -
133****7224 一般都会有 农村有个人宅基地。因为是旧村改造,所以有补贴和新房子,你是城区就没有个人宅基地这一条,可能没有他这么多。 2018-10-26 17: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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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655 你好,农村建房实际上是不需要交钱的。只是在你申请“宅基地使用证”的时候,需要交纳类似于押金性质的钱,一般是2000元左右。如果你家的房子没有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这个钱到**后会还给你的;假如你家的房子超过了规定的面积,会受到罚款处理,这个罚款的钱,首先就是从这笔“押金”里面扣除的。 2018-10-26 17: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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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介性质差不多,类同,他们是向房东业主收取费用,比如空置期时间。有些也收租客的中介服务费也有些不收的,租金里包括差价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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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损害与侵害相邻利益,属于意思自治行为。如果涉及了相邻权,须争得相邻权人的允许或达成意合后施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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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法律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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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同收人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低收人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 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 房。住房供应政策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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