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3个回答 >物业公共区域都包括哪些呢?
133****3983 | 2018-12-18 07:42:55-
144****2801 (一)避雷设施、柱;
(二)共用设备、楼梯间、宣传栏、走廊、休闲娱乐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屋顶以及外墙、电视天线、楼道、护栏、化粪池、梁、排水沟、楼板、绿地、水泵、污水井;
(三)共用设施、楼道灯、给排水管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池、大门、信报箱、水箱、消防设备、人防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发电机、门厅、扶手:一般包括道路
(四)共用部位、变配电设备、承重墙体、消防设施、电线: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安防监控设施、渠、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围墙、路灯、人造景观,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四)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 2018-12-18 07:43:20 -
131****4207 物业管理区域内除业主专有部分外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物权法有规定: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18-12-18 07:43:16 -
155****4585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018-12-18 07:43:11
-
答
-
答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对于业主而言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予以制止,要求业主恢复公共空间原态,因为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属于全体的业主,并不是单个业主独有经过沟通,业主拒不改正物业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整改,予以警告、罚款。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业主在使用物业服务时,是不能够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为维修或者是一些必要的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场地,应征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公司的同意,还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随意占用小区公摊面积的危害:1、占用公共过道、楼道摆放鞋架、杂物,不仅臭味熏天,滋生细菌,还容易引起火灾等安全隐患,尽管沟通无法取得共识也没有解决可以打电话向消防部门反映。2、一楼业主占用公区绿地,当作自家花园,如果已经明确这部分的区域的确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以向物业和城管投诉,要求拆除私搭乱建。3、平台业主在平台上搞养殖、种植,容易出现下雨天排水不畅、积水返潮、藏污纳垢等问题,除了可以请物业干预之外,也可以向城管投诉。4、别墅业主侵占公区绿地,围挡建园,如果物业不作为可以找到城管、媒体曝光,私搭乱建、违法搭建的行为都会被处理。
-
答
房屋套内面积主要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指的是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此外,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还包括内墙面装饰的厚度。套内墙体面积指的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则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全部2个回答 > -
答
物业公摊费用是现在所有房主面对的问题,而物业公摊费用又没有明码标价,也没有公式标准,才会导致所有房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现象。你可以在百度里搜索一下,你会看到所有房主对物业的声讨呼应,而目前也没有出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