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手续办理1、村民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原本房屋的照片、土地使用证,去当地的土管所(通常是在土管所和住建所)办理审批手续,可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村民就可以进行房屋改建了。小知识:有的地方对房屋建造时间有限制,时间超了审批会认定无效,建议村民在办手续时顺带问一句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2、房产证的办理上面程序全都走完后,还需要去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房屋改建完后,就可以带着这一系列的手续证明,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产证了。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宅基地确权证,这是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的前提条件,接下来分两种情况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外,需要经过土管部门审批(翻建面积变动等等)。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及规划许可证。
全部3个回答 >房屋重建添加楼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55****0363 | 2018-12-11 18:42:58-
137****6173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3、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2018-12-11 18:43:34 -
152****3900 您好!农村老宅翻建,如果宅基地面积不扩大,新造的房子层高也不增加,是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也不需要交钱。当然,钱是肯定要出的,那就是翻建老宅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人的工资和装修的费用。如果宅基地面积扩大,要经过村委会批准并报乡政府同意才行。如果层高增加了,比如原来是二层小楼,扩建成三层,那就要经过左邻右舍所有邻居签字同意,因为楼层加高有可能侵犯邻居的采光权和隐私权(比如在三楼阳台上可以看见邻居家洗澡)。 2018-12-11 18: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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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364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关于房屋翻修手续办理问题,现回复如下:房屋翻修首先按修建房屋的程序,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翻修申请、房屋原有土地使用证等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兴隆大道)一楼行政服务中心报名,然后由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等单位现场勘查之后,办理有关建房手续,并按正常建房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2018-12-11 18: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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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是城镇房屋,向规划部门申请重建,符合城市规划的才会批准。 如果是农村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被火烧后一年内不提出用地申请的,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当然即使在期限内申请,也需符合人均面积少于义政发(2006)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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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能随便改造,需要重建或者加盖的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土地证上的面积,凡是未形成建筑的都为空地。空地的使用权仍然是您的,依法受保护,拆迁或征地,均按照政策补偿。 但如果要建房,就要办理审批手续,这同任何闲置土地要建房是一样的。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同时通过熟人与国土局疏通关系,还是可以获批的正常情况下是不行的,需要重建或者加盖的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但可以做个假局,需如有加盖一层,到时找个好理由,骗下房管局,很多开发商都有这样做过.完全可以,就像买了别墅然后拆了再建一样可以吖!还可以卖的···不过如果您要是拆了重新建的话就要去有关部门去做手续的!可以,您的手续齐全,找有关部门办一个证明,就可以重建如果您想改建 首先您要去证明您的房屋以成为危房 这样就可以去建委审办危房改造 就可以改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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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农村房屋倒塌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本集体内的农民。非农业户口人员合法继承农村的房屋后,在房屋自然倒塌前宅基地的使用权归继承人,但是严禁继承人翻建房屋,等到房屋倒塌后收归村集体所有。然后,你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你除了这个老房子外,不能在村子里有其他的宅基地,否则你的重建申请是不可能被批准的。如果你不符合以上情况的话,那么你是可以申请重建的。在以前,农村重建老房子是不需要申请的,但是**近几年国家加强了对土地的监控,所以你**好还是走一趟流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询问一下,一般情况都是会让你写一份拆旧翻新的建房申请书,携带好《土地使用证》到你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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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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