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验哪里 面积 一般来讲,商品房在出售时是按“套”或“单元”出售,并以建筑面积而不是使用面积来计算总售价,而这建筑面积是销售面积,指的是购房者所购买的那处房子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即: 公用建筑面积=全套建筑面积-全套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其中: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共用墙水平投影面积1/2+非共用墙水平投影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筑面积 而: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主体结构 根据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房屋主体结构应达到下列要求: (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引起地面变形、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2)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产生明显变形; (3)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外墙 (1)外墙不得渗水,特别是下雨天要注意观察,看有无明显的水印和霉点; (2)外墙不得有较大面积的空鼓、开裂。 楼地面 (1)面层与基屋必须粘结牢固,整体平面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 (2)卫生间、阳台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装修 (1)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 (2)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 (3)门窗玻璃应表面平整,粘贴牢固; (4)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 (5)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脱皮、漏刷。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交楼条件是什么啊?
132****1698 | 2018-12-10 22:27:54-
137****9040 每个楼盘的交房标准(条件)都不一样,但一般政府有比较普通的规定,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七通一平"为基本要求上制定的!!
我们在买房下定单的时候一定要弄清交楼的标准(开发商提供),也要写进购房合同的.
工业用电为非居民用电,不能保证居民的供电,因为工业用电在用电高峰是受限制的,而居民用电不会,所以不符合交楼标准,不可以交房.
开发商必须提供居民用电才可以交房.
以下是某楼盘的交楼标准,供参考:
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底层采用防潮架空,屋面现浇叠合层,楼底搞震设防。
层高:建筑层高3.0米。
外墙:外墙面砖,色彩典雅。
内墙:白色腻子抹光。
地面:水泥砂浆拉毛面层。
门窗:单元入口设对讲程控门,进户均选带门铃外开多功能防盗门,室内门窗预留,外窗采用铝合金(银白色)门窗。飘窗及落地窗设铝合金防护网。
阳台:阳台设不锈钢栏杆。
厨房:墙面作抹灰平层。
卫生间:卫生间预留上、下出水口,外卫生间安装蹲式大便器。
空调:设空调机位及专用插座,预留空调管孔,设外机搁板,冷凝水专管排放。
供水:给水管采用pp-r聚丙烯管道,排水管采用pvc管道。
供电:设区内专用配电设备,一户一表20a-40a四回路供电。
电话系统:每户客厅及主卧均预留电话接口。
电视系统:每户接入光纤电视网络系统,客厅、主卧预留插孔。
集中抄表:每户独立水、电、气供应系统。
2018-12-10 22:28:37 -
148****5960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二、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一)检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1、《竣工验收备案表》**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还要注意开发商能不能提供货《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以及《实测面积登记表》。 (二)检验房屋本身是否合格
1、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如果存在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选择退房或者维修等处理方式。
(三)注意验收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2018-12-10 22:28:21 -
147****3252 1,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
2,商品房交房的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018-12-10 2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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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咨询, 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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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并分别签署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现场检测资料等。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7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也就是说,验收合格以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不是以工程验收竣工行政备案为准。(二)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险责任。“(三)房屋的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其中,第6项“供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其他的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或者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从基本的生活常理出发,房屋竣工合格,并不意味者立即交付使用,因为在城市,如果不具备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那么房屋也是没办法使用的,比如,供水,供电,等。而销售办法把供水等5项列为必须具备的条件,这个只能从生活常理出发来考虑此条款应有,比如,南方的房屋也未必有供热,有些情况通讯可能正在接通过程中,也应认定当具备“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的条件”。至于其他的配套设施的条件,如道路,花园等,应当具备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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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font-size:12px;">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开发商能够取得该表,就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安心接收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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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拼房就是把两套房按一套房来进行设计开发,但其是有两个房产证。双拼房的现状具体为:1、购房者如果要出售,可以分套销售,也可以同时销售。2、限购严格。3、要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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