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不是大家说的这种,现在的安置房都是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安置房只要把8%土地转让金交了。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如果大家想买这种房子,可以经过法院判决,这样是受法律保护的,不会像大家说的这种不受法律保护
全部3个回答 >有谁知道买安居房的好处是什么?
134****2935 | 2018-12-10 08:18:28-
138****2311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 2018-12-10 08:19:12 -
147****9040 安居房申请条件,以下以深圳举例说明,各个城市都有所不同。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之一:购房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深圳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018-12-10 08:19:06 -
157****0033 安居房基本上是很多年前的概念了,现在基本没有这个房子。大部分该类的房子都是照顾拆迁回迁或者特别困难无家可归的。这样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因为诸多因素影响该类房屋下房证的周期较长,没有房证你怎么买卖呀?有房证的才行。
至于申请条件,因为该类保障房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被后来的经适房、限价房、共有产权房替代了。你当地有这几种房源据可以单独看看政策。单独问这个条件意义不大。 2018-12-10 08: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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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申请,并指定一名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同时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此外,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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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购安居型商品房须符合4个条件 据介绍,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申请,并指定一名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同时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此外,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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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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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申请流程: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1、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2、区受理窗口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3、初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5、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6、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二、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1、申请人已在系统中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2、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3、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4、没有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的,需核查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5、初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对应的《不予受理通知书》。6、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是否符合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对应的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7、终审符合对应条件的,纳入对应的轮候数据库;终审不符合对应条件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8、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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