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全部4个回答 >安置房转卖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35****2789 | 2018-12-06 16:28:26-
156****9455 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2018-12-06 16:29:32 -
156****9744 安置房只针对城市居民中的被拆迁户,所以在交易时就会有着很多限制,比如要确认售卖者真的取得了房屋产权,并且房屋已经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等等,这就会使得很多人产生疑问,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常见问题,快看看你是否需要吧。
1、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答: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也就可以买卖。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有房产证,也可自由上市。
2、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答:调查清楚房屋的产权性质,如果房屋具备产权证,那就可以放心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安置房在拆迁时如果手续不全,就不能办理过户的,因为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所以购买者要售卖者确定相关事宜或仔细查看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3、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答:家庭成员内部可能会对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终也可能由于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而得不到解决;无产权的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售卖者可能会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卖给他人;在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售卖者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况。
4、安置房委托交房要注意什么?
答:《委托书》必须是购房者本人或者是安置户的户主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有本人的签名、印章、指纹盖印,必须是委托书原件作为“交房档案归档”;要注意“委托人授权办理的只是交房手续”,而不是“委托办理户名变更”;在办理交房入伙手续时,《业主资料登记》的表单上,只能填写委托人的姓名,而不能填写被委托的人。
5、安置房的转让、出售,在交房时该如何办理?
答:无论是转让还是出售,在办理安置房交房入伙时,都必须是登记交房通知单上的户主姓名为业主,购买者、受让人都只能是作为物业使用人登记备案。只有当安置房的产权证办妥之后,才能到产权登记机构申办《户名变更》。 2018-12-06 16:29:04 -
153****4483 需要的手续:
一、 购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持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3、户口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页、户籍证明等)。
4、工作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明细,贷款需要)。
5、购房合同。
二、售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除上述资料外(工作证明除外),还需增加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购房契税发票、完契证明、不动产发票等。
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
2、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2018-12-06 16:28:56 -
151****0704
首先要确定是什么性质的安置房。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法律是禁止本村村民以外的人购买的。买这样的房子,办不了土地使用证,存在很大的风险。 2018-12-06 16:28:48
-
答
-
答
安置房出租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且出租安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租赁时一定要签署租赁合同,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一般安置房产,都是有资质要求的,是当地政府为了拆迁户给与的补偿,有一点福利性质在里面,是不针对外人的,只有户籍在拆迁地才有资格享有。2、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满五年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相关税费以后,办理下原房主姓名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使用证,可以自由转让买卖。3、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尽管没产证的安置房也可能**终拿到产证,但在这之前变数很大,不止不能贷款,你的权益也可能得不到法律保障!所以不要听中介说什么,要自己拿定主意。
全部5个回答 > -
答
限价房买卖限价房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2、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注意: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房。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了一些商品房的属性特点。3、限价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些相近的地方。4、对于限价房过户手续和流程等方面,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提醒购房者也要多加了解。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