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之后支付土地的有偿使用费用,房屋的所有产权就可以延续,因为按照现在的规定,商品房也就是住宅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在70年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虽然不需要自己提出申请,但如果说在续期的时候,国家需要把土地收回,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国家对于土地暂时没有其他的用途,在通过续期的申请之后,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这也就是为什么鼓励大家购买70年产权房子的原因,因为在申请的时候不需要购房者自己去提出申请,但现在除了住宅用地之外,其他用地都是需要自己进行申请的,而且其他土地性质的使用产权年限也会比较短,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刨抛开正常的建造房屋的年限,真正使用的年限会比较短,后续的费用支出会比较多。
朋友们说说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38****9221 | 2018-12-06 08:28:16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47****7900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产权续期:
1、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2、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3、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具体缴纳的金额需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即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2018-12-06 08:28:49 -
157****5820 老百姓呕心沥血买下的房子,产权只有70年,还贷款都要还20、30年了,那么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一、商品房70年产权怎么来的?
我国房子产权70年年限源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这一特殊情况。按照法律专家的解释,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住房基本上也全是“公家”的,住公家的房子是大多数城市居民享有的一项福利。
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私人特别是城镇居民,普遍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这时候就出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一致的问题。法律上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在所有权上设定一个用益物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
由此可见,我国房子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对房子所有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年,到各位购房者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
不同用地对年限的限制也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科教、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获得?
那么,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获得呢?土地使用权**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国家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
2、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三、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018-12-06 08:28:43 -
138****7324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2018-12-06 08:28:34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可以继续使用。因为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中国境内取得的都是使用权。但国家会在70年到期后换证,使用权仍然是你的。会有一些费用。但很少。具体的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下是误导,因为物权法已经规定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不要交钱自动续展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如果房子过于老旧或者变成了危房,且国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时,那么国家一般都会按相关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会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