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后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1、修补问题: 首要与开发商断定如果验房时发现了问题,开发商许诺在多长时刻内进行修缮,以及业主与开发商需求签定哪些修补单之类的单据。 2、水路、电路、问题: 如果发现水、电路问题,要具体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因为上述问题构成业主不能收楼的,要在验楼单上具体注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3、上、下水问题:上、下水不通问题在验房时也比较常见,应要求开发商检查后阐明导致问题的原因,在问题处理后再收房。 4、户型问题:验房时发现所验商品房和合同签定的要购买的商品房不共同。其结构与原规划图相同,户型与购房合同中的户型图不符的现象虽不多见,可是一旦发现此问题我们能够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的规则要求退房。 5、面积问题:验房时丈量所购商品房的面积是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在我们发实际践面积与合同面积的面积差错 值超越3%时,能够挑选承受其实践面积也能够做退房处理。 6、主体结构问题: 当发现所购商品房存在主体结构不合格的状况,应坚决果断的退房。 7、规划问题: 现在有些开发商在未奉告业主或未得到业主赞同的状况下,就私行变更规划,实践上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的规则,在这种状况下我们一样能够要求退房。 当我们在验房时发现问题后,要坚持冷静,没有什么问题是处理不了的。要保留好依据,如开发商许诺书、相关合同和约好、验楼单、相关相片和录像等。如果开发商不能依照合同约好的标准履行,我们能够到相关质量监查投诉,要求做出处理,或到法院申述要求补偿。
全部3个回答 >验房发现问题怎么办啊?
132****6484 | 2018-12-05 14:41:32-
137****4201 一、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在验房收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屋有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二、购房者要注意的验房事项
(一)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这里提醒您,有些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采用手段骗业主收房,购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可以追究责任。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这里提醒大家,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三)看清合同内容,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例如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2018-12-05 14:42:26 -
143****8920 1.一定要态度友好的协商,喊开发商修整
2.非常严重问题,开发商又不愿意修整,还拿自己验房单已签字为由的话,只能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和法律手段,测定问题首次发生的时间和自己签字的时间,两者对比,但是这样出来的结果及时对自己有利,自己也需要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因为毕竟签字了,就看怎么处理了。
当在验房时发现问题后:
第一、要保持冷静,毕竟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第二、要保留好证据,如开发商承诺书、相关合同和约定、验楼单、相关照片和录像等。
第三、当问题不严重时要尽量配合开发商进行整改检修,毕竟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才是我们所希望的。
第四、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可以到相关质量监查部门投诉,要求职能部门做出处理,或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验房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维修承诺问题:首先与开发商确定如果验房时发现了问题,开发商承诺在多长时间内进行修缮和业主与开发商需要签订哪些维修单之类的单据。
2、装修质量问题:上面说了,精装修商品房的问题**多。主要体现在装修质量和所用材料、品牌与开发商承诺不符的问题上。发现上述问题时我们应该将问题详细记录在装修整改表中(由开发商提供)上报给开发商指定的装修队或工程部,并限期整改。
3、水路、电路、天然气问题:如果发现水、电路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由于上述问题造成业主不能收楼的,要在验楼单上详细注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4、上、下水问题:上、下水不通问题在验房时也比较常见,应要求开发商检查后说明导致问题的原因。在问题解决后再行收房。
5、户型问题:验房时发现所验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不一致,其结构与原设计图相同户型与购房合同中的户型图不符的现象虽不多见,但是一旦发现此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退房。
6、面积问题:验房时测量所购商品房面积是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在我们发现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时,可以选择接受其实际面积也可以做退房处理。
7、主体结构问题:当发现所购商品房存在主体结构不合格的情况应毫不犹豫的退房。
8、规划问题:现在有些开发商在未告知和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实际上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样可以要求退房。 2018-12-05 14:42:13 -
145****0288 当在验房时发现问题后:
第一、要保持冷静,毕竟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第二、要保留好证据,如KFS承诺书、相关合同和约定、验楼单、相关照片和录像等。
第三、当问题不严重时要尽量配合KFS进行整改检修,毕竟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才是我们所希望的。
第四、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我们可以到相关质量监查部门投诉,要求职能部门做出处理,或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8-12-05 14: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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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并达到了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标准,那么你要正常收房,如果你不收不算开发商违约,可能算你违约; 2、如果房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或没有达到合同中的交房标准,那你完全有理由不收房,由此引起的超期应视同开发商违约; 3、如果房屋有问题,但符合交房条件,你收房后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给你维修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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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在验房收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屋有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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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不合格,买房人该怎么办呢?第一、要求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第二、可以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第三、可以要求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无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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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房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 此外,如果是房屋受损不是出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灾、飓风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已经投保财产险的居民,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相关损失。 二、交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三)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四)一个工程的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必须通过验收合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五)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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