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租是你不付出让金,而是每年付费使用土地。 出让金其实可以认为是长期的租赁,因为中国土地出让是有年限的 土地转让当然要签订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各类用地的**高年限,具体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我国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以下7种:(1)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划拨土地1702157宗,面积708962.99公顷;2000年划拨土地宗数比1993年减少6406宗,年均减少915宗,面积减少9181公顷,年均减少1312公顷。 (2)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出让土地825228宗,面积为350751.9公顷;2000年出让土地宗数比1993年增加24674宗,年均增加3525宗,面积比1993年减少14293公顷,年均减少2042公顷。 (3)租赁。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年期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9年至2000年,全国共租赁土地150717宗,面积134281公顷,年均增加75359宗,面积增加67141公顷。 (4)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目前,采用此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5)授权经营。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6)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转让土地1096271宗,面积242934公顷;2000年土地转让宗数比1993年增加415591宗,年均增加59370宗,土地转让面积增加41349公顷,年均增加5907公顷。 (7)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出租土地1397319宗,面积147861公顷;2000年土地出租宗数比1993年增加254948宗,年均增加36421宗数,出租面积增加26366公顷,年均增加3767公顷
全部5个回答 >集体用地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141****2722 | 2018-11-25 10:02:07-
157****7757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和人国有余地使用权的流转,包含以及流转和二级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即三权分置原则。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转让,是属于二级市场行为(再次流转)中的一种,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限于个人和组织)发生的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国有土地的转让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将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合同的方式再专题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方式有买卖,互换,赠与等。承包地的转让主要指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土地的发包关系随之发生变更,集体土地里转(即承包地流转)仅限于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农户保留承包权,土地的发包关系不变。
土地出让,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等方式,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级市场转移(初次流转),即所有权(国家)将国有土地的用益物权已法定方式赋予使用人。 2018-11-25 17:02:55 -
141****9602 你好,区别在于:
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
转让则是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低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否则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转让房地产必须做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以合法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用途分别确定如下: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或成片开发土地未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土地但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等,其土地使用权都不得发生转让行为。 2018-11-25 17:02:53 -
136****4876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2018-11-25 10:02:36 -
141****5179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
(1)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2)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
(1)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2)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2018-11-25 10:02:26 -
151****3685
2、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3、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产权允许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
4、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企业用地只能建设工厂或各种类型的村办企业;集体建房是村民集体行为,用于村民改善居住条件,房屋产权只能在村民内部相互转让,不能向社会公开出售;建设用于出租的房屋或宾馆(已经城市化的村集体,例如深圳市区内),可以经营出租,但没有产权证,不能出售。 2018-11-25 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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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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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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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上建设的住宅用房,称为商业住宅,例如像市场上售卖的产权为40-50年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商业住宅。而商品房则属于普通住宅,产权70年。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商业住宅和商品住房区分开来,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商业住宅产权也和普通商品房产权不同。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关于保值性开发商能将土地建造成本都较高的商用房,改为住宅出售,主要由于住宅可变性强、风险小、销售速度快、资金回笼时间短等因素,当然,**关键的原因在于区域的住宅稀缺性强,能实现较高的利润价值!因此购房者在购买这类住房时,往往也是由于缺乏其他的选择导致的,房产相应的保值性也比较好。2、关于建造标准非住宅的房屋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都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1、使用年限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交易税费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3、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40年产权或者5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长贷款年限10年。4、日常生活成本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5、设计标准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6、落户问题无法迁入户口与商品住宅的区别就在于其土地使用性质和产权性质的差异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产权性质不同商品住宅属于商品属性的普通住宅;商业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 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他用途使用。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的新兴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产权70年,但产品定位为办公,建造标准介于住宅和写字楼之间,或者完全就是写字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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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概念就不粘贴复制了。简单的说,划拨土地是国家出于某种目的和原因,免费提供给你使用的,你并没有出钱,这个免费的对象只针对你,当你要交易的时候,就必须补缴费用,也就是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就是花钱获得使用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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