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全部5个回答 >土地所有权年限是什么?谁比较清楚的,可以分享下吗,谢谢!
146****8021 | 2018-11-21 16:45:31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37****2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18-11-21 16:46:22 -
156****4318 楼主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你家的房子的所有权混淆起来了,这个70年是指你造房子当时所使用土地的使用权,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只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房子那就是你家的房子,不管过多少年,所有权都是你家的,至于70年以后国家的土地政策怎么变,那就不知道了。 2018-11-21 16:46:10
-
141****2709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018-11-21 16:45:55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土地国家所有权是指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土地之上的所有权益归国家所有,我们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一般指村集体)。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所有权有期限吗?”:所有权应是没有期限,之所以有你提出的问题,是因为:(1)我国法律的规定将房产所有权和房产所占用的土地的所有权作了“分离”的规定,即:房产归公民或法人所有,但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或者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属于集体所有,【公民或法人对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2)而国家又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同性质的房产所占用土地的不同使用权期限。(3)以上房产所有权、房产使用权叠加在一起,再加上国家关于使用权期限的不同规定,就有了你的疑惑。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所有权和物权不会分离。
全部5个回答 > -
问 土地所有权属于谁答
土地所有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属于国家的,国家拥有所有权。一类是归集体的,大多农村的地都是集体所有。简单来说国有土地国家拥有使用权,比如国有单位所用的土地。集体土地比如农村所拥有的集体种植土地,不能出售。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通俗点说,现在所有的土地和个人都没有关系,即使是农村分给你的地也是只有使用权。农村按每人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以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另外规定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非法变相转让买卖。没有处置权。《宪法》第10条第2款也确认“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买房交流
3135
人正在讨论深圳楼市
深圳买房交流(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