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规如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全部3个回答 >物业管理用房的要求有谁知道吗?
136****8108 | 2018-11-20 18:42:35-
141****0576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 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
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区的居民。对于居民的管理,不是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而是管理他们在小区居住时的部分行为。
三、住宅小区居住设施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椐物业管理合同,只负责住宅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重点在共有部分。住宅小区的房屋使用过程中有自然或人为损害,有使用过程中产权人与使用人、不同产权人之间及房屋中设备和与公用设备之间等因使用关系而产生的各种需要调节、管理的多种环节。
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是受各系统市政部门所有者的委托,代管各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运行结果,代缴各种有关费用。
四、居住环境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与防止自然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发生,对人为环境的管理是维护和改变、塑造一种人为环境,维护是一种环境秩序。 2018-11-20 18:43:26 -
153****4882 1、《 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本条第1款规定由建设单位所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这一规定使得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疑问得以明确化。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所享有的所有权不是民法上的单一所有权,而是一种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不是为某一业主单独所有而是由全体业主共有。
本条第2款是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在特定情况下,有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确有空余,如不改变用途,实属资源浪费,则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也可以改变用途。
2、《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18-11-20 18:43:14 -
142****8025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非住宅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为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2)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与新建物业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其面积、位置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载明。
(3)因依法调整规划,物业竣工验收后的实测地上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对超过部分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补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确实无法补充配置的,应当按照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平均销售价格支付不足部分的相应价款,列入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4)物业管理用房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2018-11-20 1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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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物业问题,该怎么收 各个城市有各个城市的规定,交多少,怎么收,一直都有争议,你说的高物业费是多少呢?你在哪个城市啊?问题有点模糊。 近日在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因拖欠物管费被告上法庭的业主李某,以自己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为由,要求物管费按照每平方米三角几的标准计费。沙坪坝区华岩世家小区的物管公司称,自去年1月起至今,业主李某拒绝缴纳物管费,多次催缴未果,只好起诉,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及违约金共计1000余元。“我不是不愿意交,而是要求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征收。”李某称,自己所购的房屋是拆迁还建房,购房合同上注明属于经济适用房。根据《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物管费应按**下限收取。物管公司表示,“考虑到小区住宅类型的多样性,才执行了每平方米四角五的标准,已经很低了!”物管公司还表示,经济适用房物管费没有征收标准,只有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那么我就要求按照拆迁还建房的标准计算。”李某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其他业主,大声地说,“拆迁还建是三角几。”由于调解没有成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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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物业问题,该怎么收 各个城市有各个城市的规定,交多少,怎么收,一直都有争议,你说的高物业费是多少呢?你在哪个城市啊?问题有点模糊。 近日在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因拖欠物管费被告上法庭的业主李某,以自己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为由,要求物管费按照每平方米三角几的标准计费。沙坪坝区华岩世家小区的物管公司称,自去年1月起至今,业主李某拒绝缴纳物管费,多次催缴未果,只好起诉,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及违约金共计1000余元。“我不是不愿意交,而是要求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征收。”李某称,自己所购的房屋是拆迁还建房,购房合同上注明属于经济适用房。根据《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物管费应按**下限收取。物管公司表示,“考虑到小区住宅类型的多样性,才执行了每平方米四角五的标准,已经很低了!”物管公司还表示,经济适用房物管费没有征收标准,只有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那么我就要求按照拆迁还建房的标准计算。”李某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其他业主,大声地说,“拆迁还建是三角几。”由于调解没有成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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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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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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