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临时居住证过期的,带身份证和原居住证前去办理续期即可(间断的日期不能补上,有效期从续期之日起计算)。居住证续期内容介绍:一,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如实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办理流程: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2、填写表格;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补充说明,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全部3个回答 >居住证过期补办方法是什么?
131****0615 | 2018-11-08 16:33:08-
132****4655 居住证过期续签的,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过期的居住证原件及其他资料,向当地的居住证受理派出所及其授权的其他机构申请续签即可。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018-11-08 16:33:52 -
146****7090 一般在一周内,有的地方当时办理完成。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018-11-08 16:33:47 -
148****1595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018-11-08 16: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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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2、填写表格。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如实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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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到期之后,需要带上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原来的居住证,到发证到派出所进行办理续期。并且需要在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到原材料申报点进行办理,否则一旦居住,有效期到期之后会自动作废,而且因为申报的材料有审批的时间,所以要尽早进行延期手续的办理,除此以外,所申报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并且需要本人或者是单位人事部门的人员提交,不能够有其他人进行代办。居住证在日常生活当中还是占据比较重要地位的,尤其是外地户籍的人,在买卖房屋时需要提供在当地的居住证明。根据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一般需要提供超过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者是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而且在许多一线城市当中,还需要提供超过5年的连续缴纳记录。建议有购房需求的申请者要及早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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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居住证原件与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拓展资料: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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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住证过期的话,只要歇带身份证和原居住证前去办理续期即可(间断的日期不能补上,有效期从续期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说,再次办理居住证的,需要5-7个工作日,具体可以咨询居住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延展阅读)居住证续期内容介绍:一、所需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办理流程: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填写表格;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补充说明,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 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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