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由开发商开发的,由建筑商建造,然后开发商把房子卖出去,每户房子的主人就是业主,开发商通常在卖房的时候就已选好了第一家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小区的保安、保洁、日常维护等工作,是小区的管理者。业主也可以成立业主大会,如果对小区物业不满意,可以解聘原来的物业公司,然后以竞标的形式开始寻找新的物业公司。
全部3个回答 >房产和地产的关系是什么啊?
152****1050 | 2018-10-23 20: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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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053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房地产是由房产和地产结合起来的,简称是房地产。
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简单地说,就是土地财产。地产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资本。
土地(地产)是载体,房屋(房产)是附生,没有土地,房屋就无从谈起。 2018-10-23 20:41:43 -
151****1754 首先明确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等土地定着物。其中
(1)土地:指的是地球陆地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
(2)建筑物是一种土地定着物,具体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由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等组成的整体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3)其他土地定着物指的是建筑物以外的土地定着物,具体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筑物不可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价值明显受到损害的物。
房地产包括实物、权益和区位:
(1)实物:指的是房地产中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例如外观、结构、装修、设备等
(2)权益:指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分,包括权利、利益、收益(如使用权、所有权、抵押权等)
(3)房地产区位:指的是房地产的空间位置。具体的说,一宗房地产的区位是该宗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或事物在空间方位和距离上的关系。
下面谈一个法律问题。
对于私人房屋(一般属于农村宅基地),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购买商品房时,地产不能转让。因为多业主共用一块地皮。但如果进行了土地分割登记的,则土地也需要转让。
因此,我们平常说的地产市场,指的是土地市场。政府出让土地是一级市场,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是二级市场。房屋买卖属于房产的范畴。
如果将地产市场扩大到房地产市场,则一般将房屋的转让定义为三级市场。
目前,东莞的城市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分别设立了建设局、城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局、环保局、房产管理局(属于建设局的二级局)等,不同的业务在不同的部门办理。其中购房业务是和房产管理局(各镇街设房产管理所)打交道,领取房地产权证。
但如果你是一个房地产发展商,你首先需要面对的是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等到取得土地后需要到建设局和规划局等部门办理报建等一系列事情。
2018-10-23 20:41:35 -
136****8344 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等土地定着物,是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综合体。即房地产包括房产和地产,房产和地产是平行关系,不存在包含关系。
2018-10-23 20:41:25 -
138****2437 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
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明确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等土地定着物。其中
(1)土地:指的是地球陆地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
(2)建筑物是一种土地定着物,具体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由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等组成的整体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3)其他土地定着物指的是建筑物以外的土地定着物,具体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筑物不可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价值明显受到损害的物。
房地产包括实物、权益和区位:
(1)实物:指的是房地产中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例如外观、结构、装修、设备等
(2)权益:指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分,包括权利、利益、收益(如使用权、所有权、抵押权等)
(3)房地产区位:指的是房地产的空间位置。具体的说,一宗房地产的区位是该宗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或事物在空间方位和距离上的关系。
下面谈一个法律问题。
对于私人房屋(一般属于农村宅基地),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购买商品房时,地产不能转让。因为多业主共用一块地皮。但如果进行了土地分割登记的,则土地也需要转让。
因此,我们平常说的地产市场,指的是土地市场。政府出让土地是一级市场,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是二级市场。房屋买卖属于房产的范畴。
如果将地产市场扩大到房地产市场,则一般将房屋的转让定义为三级市场。
目前,东莞的城市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分别设立了建设局、城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局、环保局、房产管理局(属于建设局的二级局)等,不同的业务在不同的部门办理。其中购房业务是和房产管理局(各镇街设房产管理所)打交道,领取房地产权证。
但如果你是一个房地产发展商,你首先需要面对的是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等到取得土地后需要到建设局和规划局等部门办理报建等一系列事情。
2018-10-23 20:41:17 -
138****0245 1。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出处: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第九章第一节)
2.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简单地说,就是土地财产。 2018-10-23 2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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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集资买地建房自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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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集资买地,建房自己住的,这样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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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跟房产没有关系。房子的产权人无论户口是否和房产在一处,都不影响产权人的权利。房产所有权跟户口簿上的人没有必然关系。房产证明确的是房产的权属,户口本明确的是户籍所在。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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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律师: 项目部是一个公司的部门,是负责开发房地产的一个很重要的直接执行部门,在房地产开发和其他任何工程施工都会设立项目部。 回到你问的问题,该项目部是房地产公司下属的部门,不能作为诉讼的主体,你要告就只能告该开发公司,一般为了查清事实这个时候可以连项目部一起告,这个是起诉策略问题。还有就是村委会是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他们是相互合作的关系,你和房地产公司有存在劳动关系,你只要告房地产公司就可以了。与村委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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