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全部3个回答 >婚前买房离婚后首套房该如何划分?
136****1659 | 2018-10-22 09:49:25-
141****0751 现在的婚姻法规定:
一、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 以原所有权人为房产产权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平均分割,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价值。
二、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的处理和前种情况相同,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还贷的,属于个人财产。应注意保留用婚前个人财产还贷的证据。
所以你这套房子婚后的比例你可以分到钱,男友的**不算在你能分到的范围 2018-10-22 09:50:16 -
155****6845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套房产应该归你个人所有,但对于另一方还贷及增值部分,你应该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2018-10-22 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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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958 离婚后买房能否算首套必须符合一下两点:
就是看以你的家庭为单位,你和你爱人,还有小孩名下是否有房子,离婚就不算是一个家庭,就只有你一个人,如果过户,公证给男方,而你持有公证书和离婚证明,还是可以一套的。
是当初你们买房子的时候,你作为共同贷款人和你的前夫一起贷款了,那么,就算是你利用过一次银行贷款,那么第二次利用,就算是第二套。
所以说如果当时你们买房的时候贷款没用你的名字,并且离婚后您将房子公正过户给对方,那您再买房就可以认为是首套。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一、首套房定义 政策概念里的首套房,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第一套房”的意思,对于首套房的概念,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梳理后,以下几种情况都算首套房:
1. 贷款并结清后再买房,算首套房;
2. 贷款过房子后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此时再买房,算首套房;
3. 全款买过一套房再买房,算首套房;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有两套房商业贷款记录,但已全部还清且出售,并能提供出售证明的,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6. 有一套贷款已还清的房,并且还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但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房子,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7.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
8.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也算首套房。 2018-10-22 0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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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认定由房管部门核实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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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需要在名下没有贷款的体现,而且名下也没有住房才能够符合首套房的标准,也就是说在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并没有买过房,也没有申请过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之下,才能够享受首套房的各种优惠政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买房的行为,即便是房子没有判给自己,在征信当中也会体现出负债,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也属于有房有贷的情况,无法享受首套房。在上海购买房屋需要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购房者如果是上海户籍的情况之下,单身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即便是离婚之后名下无房产的情况之下也只能购买一套,如果在离异之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则没有购房的资格。如果自身是外地户籍的话,在离婚之后是没有购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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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进行了财产分割,房屋归你。这样的协议有效地。意思是这个房屋现在属于你的个人财产。2、后复婚,但不影响财产的认定,因为房屋转为你的个人财产已经成为事实。3、再离婚,还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对方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屋已经是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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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婚前怎么协商的,房产方面有没有公证,还有就是房本是谁的名字,谁付的首款,情况都不一样的,如果没有公证什么的,那么按照正常情况,应该是不会分的,因为新的婚姻法就是这样的,就算协商分配的话,只能还贷部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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