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房屋设计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优秀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对于村容村貌整治具有重要的先导作用,对改善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随意建设、模仿严重的状况,对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起到积极作用。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具有短缺性;新农村规划应该以土地的集约使用为宗旨,以节约尽可能多的土地,为农村长远的发展留有足够的空间。
全部3个回答 >大家好,我想知道: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
137****0591 | 2018-10-20 2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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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750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非集体成员不能享有。因此,除去宅基地以外的房屋其他部分可以视作遗产进行继承,但是你所继承的不是那块地,而是地上的房屋,砖啊瓦啊木头啊之类的,这些地上财产是可以无期限继承的。
其实**主要的是和当地人搞好关系,长期住下去也不是没可能。 2018-10-20 22:36:07 -
156****6735 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由继承人继续使用。
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为宅基地不是农民私有财产,不能继承。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继承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登记机关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018-10-20 22:35:59 -
131****2745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018-10-20 22: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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