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权要求分割,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部3个回答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婚后男方出轨,请问女方能否获得该房产?
142****9552 | 2018-10-11 00:40:45-
138****4402 我来替你回答这个问题吧,男方同意加女方名字时,有没有进行财产书面约定呢?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就算作是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平均分配。
确认两者的财产分割关系,首先要查看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时,夫妻双方有无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的内容分割,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的“婚内赠予”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加名字之后,房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法律效力,即使男方想反悔,也只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2018-10-11 00:41:41 -
147****2270 首先,不会确定,但是基本不会,婚姻不是车票,上了车就不退了。要看法院裁决,婚前财产会不算共同财产的 2018-10-11 0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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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655 从法律上讲,属于婚前财产,女方不能获得。但如果男方愿意把房子给女方,那就可以了,决定权在男方。 2018-10-11 0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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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785 如果你俩是结婚后买的房子,那就是公有财产,离婚后依照法律,你可以拥有公有财产的一半;但如果是在婚前由男方购房,则婚后不能享有公有财产。 2018-10-11 0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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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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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男方买房,结婚之后女方装修也是可以的,这样就等于男方和女方都为这个房子付出了自己的努力,这样做其实是比较公平的。其实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都会采取这样的方法,其中一方买房,另外一方装修房子。在结婚之前如果男方要买房的话,那么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房子的房产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结婚之前买的房子是有权利只写自己一个人名字的,并且如果是全款买房的话,那么在结婚之后,这套房子依旧是属于男孩自己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从婚姻的角度来看,在买房之后,其实是可以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的,这其实也是对对方的一种信任。在结婚之后,女孩装修的时候也可以多问一问男孩的意见,毕竟这个房子以后都是两个人去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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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男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起诉,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和欺诈情形,则法院会驳回起诉; 3、法律依据: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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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须要女方签署同意出售此房屋,虽然买方可一次性款,不需合女方签名,但瞒着女方把房子卖掉,女方可向法院起诉,该房屋的交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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