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全部4个回答 >国有土地建房手续主要有哪些?
141****4799 | 2018-09-24 10:34:22-
144****0955 一、规划局验收:
目的:将规划许可证副本换为正本
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2、土地证
3、规划验收申请书(镇政府意见)
4、地形图测量;
5、房产测量结果
6、总平面图;
7、单体方案图(立面图、剖面图、侧面图)
其中第四条:先进行房产地形测绘(联系规划设计院),将测绘结果送规划局入库,换取入库通知书其中第五条:联系房管局现场测量
二、质监站验收:
目的: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质监站档案馆盖章)
步骤:先将前期资料送城建档案馆换取回执,然后凭回执和竣工资料送质监站,申请验收。
送档案馆资料:
1、项目申请(立项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
3、用地申请和批复
4、用地位置红线图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证)注:只有先进行规划局验收才能拿到正证
8、工程规划红线图(平面布局图、须加盖规划局业务章)
9、招投标文件(或直接发包文件)、中标(承接)通知书
10、地质勘测报告
11、施工图审查及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
12、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或者扩初设计
13、设计合同、勘测合同、监理合同
14、设计、钻探等委托文件
15、质监申报表(含质监通知书)
16、施工许可证
17、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
18、工程预算
19、影像资料(含基础、隐蔽工程)
以上资料送档案馆后,领取档案馆回执后,和下面资料一起送质监站
1、基础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2、主题验收报告(钢结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3、档案馆回执
4、检查报告(建设单位提供)
5、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提供)
6、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三、关于工程竣工备案表:
凭档案馆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去质监站领取质量监督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到建设局窗口备案,其中需要两张原件(备案表,有各单位章),以及消防和环保验收许可,即建设工程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告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亚把手登记卡。 2018-09-24 10:35:19 -
153****4976 需要到建房管理部门申请建房许可证、之后才能建设。
国有土地建房审核流程如下:
一、申请受理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
1、用地者申请报告;2、身份证和户口本证件复印件;3、规划许可证。
(二)工作标准:用地者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
(三)本岗位责任人:全程代办受理窗口(代办点)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用地者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规范、有效,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及城市或乡(村)规划。资料齐全、符合规划要求的,转全程代办员,填写《国有土地建房报批表》。如不符合有关要求,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告知申办人;申报资料不全的以书面形式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五)时限:1个工作日
二、初审
工作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2、权属清楚;3、其他相关资料符合规定。4、片区所工作人员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实地调查。
(二)片区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调查,符合要求的制作上报资料,并上报片区所所长审核。
(三)本岗位责任人:片区所所长 2018-09-24 10:35:02 -
138****5081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合法获得土地:首先必须取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该宗国有土地的用途必须为居住用地。如果该宗土地性质为集体性质土地,则必须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之后再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该宗集体土地的用途必须为建设用地。
获得规划许可:在获得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后,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区及该宗地块涉及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经济指标后,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指标要求,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宗土地的建筑规划许可证。
获得建设许可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土地使用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必须要件,申请建筑许可证,之后可以在该宗土地上进行建设。
相关费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规划建设许可审批,依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地区费用标准以当地规定的实际价格为准。 2018-09-24 10: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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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建筑在建设之前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申请的土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应首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了该证后,方可到土管部门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后,需继续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持相关证件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由此在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后,你所拥有的建筑物就是合法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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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1)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确定;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 (2)土地使用权出租,即国家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国家缴纳租金的行为。这种方式,出租的年限一般较短,每年缴纳的租金较少,承租人承受能力较强,容易被承租人接受。目前,有的地方已普遍实行了这一有偿使用方式;有的地方正在进行试点。 (3)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国家股,国家从企业生产利润中取得相应的股息。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国家向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 (4)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即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公司和投资机构负责该土地的保值、增值,并可以凭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授权委托书向其他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者租赁方式配置土地。 (5)收缴土地使用费或者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法》等法律,在我国取得土地使用权,中方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向中国政府缴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场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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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土地上建设房子,需要五证两书。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土地前,必须经城市规划规划负责人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符合才能依法法律建设房子,不符合是不允许建设房屋的。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土地前,必须经城市规划规划负责人主管部门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3、《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们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得到法律凭证,这个证书主要说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使用面积、年限、和“四至”范围。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这是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这个证书建设的房子是违法的。5、《房子销售许可证书》。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开发商,销售房子的批准性文件。6、“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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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手续有哪些?1、通知。开发商在获得房屋的产权证之后,通知购买者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房屋的验收,一般按照规定,在开发商书面通知验房的30天内,购买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被默认为该房屋已经交付使用。2、验收。开发商要向业主出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和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对新房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要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的条款,确保房屋的质量,对已购房屋有保修的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对房屋的构造,标准等做了介绍,相关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4、签注交接书。房屋验收合格之后,与开发商签署相关的房屋交接书。交房具备的条件1、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房屋检验合格,出具相关的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及质量等级。2、所建设的住宅需要通过交付使用的许可证书,方可办理入户手续。3、办理相关的手续登记,获得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具体的交房流程1、看房屋的门窗是否合格,关闭开合是否顺畅,防盗门的门铃是否能用。2、看房屋的是否有渗水漏水的情况,注意看墙面是否有黄色的污渍。3、看墙体是否有空鼓的现象,可以用小锤轻轻敲打墙面。4、看厨卫的管道,下水道是否有堵塞的情况。5、检查卫生间的防水情况,可以将卫生间注水,然后看楼下是否有漏水的情况。6、将以上验收的情况都做好记录,将水,电,煤气的度数因为做好,交物业费的时候可以减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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