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6.8%。
全部5个回答 >谁能说说贷款房如何买卖?哪位大神知道,求指教!谢谢!
152****7241 | 2018-09-16 21:18:20-
153****8580 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大致如下:
⑴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
⑵购房人付清首期购房款,向办理按揭业务的律师提交贷款银行要求提供各种文件,申请按揭贷款;
⑶律师对购房人资料作形式审查并见证;
⑷贷款银行对经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的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批准;
⑸银行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与开发商签订保证合同;
⑹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在律师的指引下到贷款银行认可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⑺律师为购房人代办该商品房的保险,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收押;
⑻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通常按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汇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帐户或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2018-09-16 21:18:52 -
131****0222 如果由代书办理会比较简单,就是在签买卖合约之后,由买方汇钱还给贷款银行,然后银行会核发清偿证明,代书会拿著清偿证明去地政机关涂消,然后再拿著”乾净”没有贷款的房屋证明回来,卖方再汇剩下的钱。
举例来说,假设房价200万,你原本贷款100万,在签完买卖契约之后(当然在签之前,代书会去申请这间房子的资料,上面会注明有无贷款,多少贷款),卖方必须在指定日期之内将100万先汇给那间银行还钱,等还钱之后,银行会开出证明已还清所有款项,代书再带著证明去地政机关,把这间房子的贷款纪录消掉,然后带著新的房子的资料给买方(卖方也必需在场),然后买方会把剩下的钱,汇进卖方指定的帐户里面,可能会留一点点尾款,就是用来扣水电费,税金等等的。 2018-09-16 21:18:44 -
137****3305 贷款的房子买卖有以下几种办法:
1、可以到贷款银行咨询可否做抵押房产转按,如果可以,可将您尚欠银行的贷款转移到买家名下。
2、如果买家不想继续按揭,也可办好转按后由买家直接还清银行贷款,不必负担贷款利息。
3、如果银行部不允许做转按,可以找正规的担保公司代赎契,赎契后等于是取消了原来房屋的抵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交易。当然,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4、可以找一个正规的中介公司,通过向买方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先将贷款还清,但是这样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需要一定的手续费。 2018-09-16 21: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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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地产,并销售给城市居民。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民宅基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小产权房”并不具有真正的产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小产权(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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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手续的房子,赔偿没有根据,不能赔偿,请协商解决为宜。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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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如安居客,赶集网等等,里面去看谁的房子在出租。然后打电话去问,我是某某地产的,我在网上看见您有房出租,我可以帮你挂在我公司帮你找客源吗!再在网上发布你所掌握的房源,描述这房子的好处,请拨打你的号码咯。就这样的。麻烦把财富值给我。我急用,有什么不懂我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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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2、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十分错综复杂,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3、也有多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4、对于乙方也就是卖房者来说违约给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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