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要原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找出原证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国土局会给出相关证明。其次是在有影响力的报纸上进行遗失声明.要记住登报的时间和具体内容。再次是去当地国土局申请补办。具体时间是每个城市都不一样的,在深圳关外是在90天左右,但也有更长的时间的。具体步骤如下: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全部3个回答 >已经网签的购房合同丢失,办产权证需要原件,该怎么办?
137****6503 | 2018-09-13 19: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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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476 购房合同应该有几份的,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建议去找,没有的话,可以补签合同以便于顺利办理房产证。
到合同备案部门去调查。
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可以去查询。
没有可以和开发商补签合同。开发商不愿意的话,可持票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协助义务。 2018-09-13 19:39:13 -
158****5881 只有购房合同复印件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必须提供原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如果购房合同丢了,其实只要与开发商协商即可补办。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只需将剩余的合同 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 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 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合同丢了, 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 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 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2018-09-13 19:39:08 -
137****3224 网签合同一式六份的,一份就在房管局的,开发商弄丢了重新打印签字就行,因为网签合同本身就是打印的。 2018-09-13 19: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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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先把银行房代还清才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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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物业承诺书等文件。房主名字错误,可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到发证机关办理更正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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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怕,交易中心都有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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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中对建设用地许可证有效期没有明确,可查阅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明确有效期是一年“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用地文件;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续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批准用地文件或者未获得延续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失效。”如果土地是买来的,应该有一个“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那个才是取得土地的有效文件,你可以先去规划建设部门将当年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手续调出来看看有没有这个合同,然后将资料拿去国土部门咨询如何办理土地证。用地许可证不可以抵押,需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可以去银行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是在房子造完拿到房产证后办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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