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
全部3个回答 >男方家里出的**,现在还在还贷,户主是男方,如果以后离婚,女方可以平分房产吗?
134****2153 | 2018-09-12 18: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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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716 那要看是否有法律文件证明是仅赠与男方,如果没有那就是赠与夫妻双财方的,离婚的话,债务和财产aa制,但又要看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与否,有的话和刚才一样,没有的话,房子属于男方,但需要支付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偿还的50%的房贷和**款 2018-09-12 18: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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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406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虽然房子是男方父亲付的**,但是房子的房产证上写得是你们夫妻俩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是男方父亲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毫无疑问的。离婚房产当然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
你的情况是婚前男方父母支付**,而不是婚前男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的情形,所以你这个情况不符合**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8-09-12 18:44:53 -
146****8495 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离婚双方都无过错,有平等的处理权。楼主提出女方家里付的**,只要提出证据(女方家里出具购房款付款凭据),该部分可作为女方单独财产分开处理。 2018-09-12 18: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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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婚后还贷,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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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资收益是用于家庭生活,投资失败,夫妻双方是均有负担债务的责任的!女方主张要求补偿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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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有外遇,离婚时应根据女方的主张,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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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情况,如果你在离婚协议书是把房子分给女方的,并且已经签字,那该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你是不能要回的。第二情况,如果你的房子结婚后买的,不管谁出的钱都算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共同财产,所以就只能平分房子。第三情况,如果你的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根据现行的《新婚姻法》规定该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你具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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