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全部3个回答 >新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153****0803 | 2018-08-22 23:03:18-
157****3983 (一)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并分别签署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现场检测资料等。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7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也就是说,验收合格以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不是以工程验收竣工行政备案为准。
(二)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险责任。“
(三)房屋的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其中,第6项“供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其他的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或者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从基本的生活常理出发,房屋竣工合格,并不意味者立即交付使用,因为在城市,如果不具备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那么房屋也是没办法使用的,比如,供水,供电,等。而销售办法把供水等5项列为必须具备的条件,这个只能从生活常理出发来考虑此条款应有,比如,南方的房屋也未必有供热,有些情况通讯可能正在接通过程中,也应认定当具备“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的条件”。至于其他的配套设施的条件,如道路,花园等,应当具备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就可以。 2018-08-22 23:03:55 -
151****4730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二、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2018-08-22 23:03:48 -
144****6944 新房要想交房简单来说需要达到“七通一平:的条件后才可以办理交房手续的;
七通一平是指:
通给水:指的是指规划区内自来水通畅。一般的设计要求能够满足正常生活工作需要。
通排水:这里的排水包括了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以及雨水的排放。
通电力:是指规划区内电缆铺设完毕,一般电力的要求能满足规划区内一般正常生活工作需要。
通电讯:通讯是指园区内基本通讯设施畅通,通讯设施是指:电话、传真、邮件、宽带网络、光缆等。
通燃气:针对有需要天燃气或煤气的规划区设定的标准,燃气使用要符合整体规划和使用量,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热力:指规划区热力供应通畅。
通路:是指规划区内通往城区的主干道和区内相互联系的支干道通畅。
场地平整:指将需要进行的施工现场(红线范围内)的自然地面,通过人工或机械挖填平整改造成为设计需要的平面,使得施工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确保施工现场无障碍物,施工范围内树木砍伐、移植完毕。满足测量建筑物的坐标、标高、施工现场抄平放线的需要。
另外就是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的! 2018-08-22 23:03:43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二、收房注意事项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 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 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当商品房装修完工的时候,**后的一步就是交房验收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装修装饰的质量马马虎虎,业主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那么,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检查相关文件、房屋面积、质量结构以及水电工程。一、检查相关文件当装修完工以后,房产局为规范工程竣工制定《竣工实测表》,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有说明力。因此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业主应该向开发商索要此类文件,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标准,现场考查是否合理。二、检查房屋面积很多购房者第一次进新房,总感觉房子的面积小了,不如自己想象中的大。这主要是因为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销售面积里包含了公摊面积部分。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虽然比较复杂,但应该去了解这方面的政策,大致明白计入分摊的面积大小。如果觉得误差太大,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测。三、检查质量结构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房屋的建筑结构应该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比如具有抗震能力。商品房分为毛坯房和精装修房,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注意检查房间内部各个角落。查看墙面地面是否平整,有无空鼓、裂缝;阳台护栏、层高等处是否遵循了相关安全规范;门窗是否安装牢固,开关有没有阻碍。四、检查水电工程水电属于隐蔽性工程,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需要查看,煤气表、电表、水表是否全部安装到位,配电箱的标识有没有明确,注意水电管线的走向。同时做好防水,测试卫生间、厨房等地能否正确蓄水、渗水。确保用水用电开关都能使用,消除水电方面的安全隐患。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 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住宅交房标准:①首先开发商必须要有竣工验收的合格证。②需要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另外还要有住宅使用说明书。③除了这些以外,房子的基础生活设施需要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才行。满足以上这三个要求之后,住房就能够达到交房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交房的流程如下:①首先需要通知交房,如果开发商已经获得商品房的产权证,那么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客户在约定时间内来对房子进行验收和交接。②需要验明购房的身份,购房者一般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那边验明自己的身份。③接下来是要查看入伙的资料,购房者需要让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资料,比如说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等等。④最后购房者需要在现场进行验房,比如说要看一下房子的门窗是否合格,墙壁以及屋顶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