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双方到场签字,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个想卖掉房子另一个不签字能卖掉吗?
148****6236 | 2018-08-22 1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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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698 一个人不能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 必须是产权上有几个人就要几个人到场签字才可以买卖 2018-08-22 1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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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430 就算你走小道成功卖了房,你也要保佑“她”一辈子不知道你偷偷卖了
如果“她”知道并提出诉讼:
1、交易过程中:强制撤销交易,你收取定金有可能被买方告,赔双倍定金。
2、非法交易完成: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可能出于善意买卖,保护买方,你售房所得收益就要分一半给“她”。另售房的价格也会产生N多纠纷,N多不同意见。
3、等着被“她”告,或“买方”告吧 2018-08-22 11:10:52 -
147****4182 1,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2,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况包括:
(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
(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
3,相关规定:
(1)《民法通则》规定: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2018-08-22 11: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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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1、赠与: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双方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去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这时候因为公证书的约定,所以去掉一个人名字后,房产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2、买卖:房产证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房产证去名字贷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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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两个人产权转到其中一个人,可以通过房地产赠与的方式。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税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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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公积金代款,如果另一方想提公积金出来用,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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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但是需要房产证上的两个人同时出面签字、办理手续,缺一不可。或者其中一方全权委托给另一方代为办理。总之,只有一方出面卖房的,不可以,因为不合法,房管部门肯定不给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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